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2017年签订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还本付息的企业;
(二)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期限为不超过一年),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四)质押期内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企业在完成专利权质押贷款相关协议签订后,向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报备,填报《开展专利权质押工作情况备案表》;
(六)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必须注明专利质押合同编号,在主合同或附合同中必须注明专利质押贷款额不低于500万元。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2019年1月15日至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须提供在线打印的申报书和下列申报材料:
(一)合肥市2018年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三)贷款合同书(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四)专利权资产评估报告及中介服务费支出凭证;
(五)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银行拨款凭证、贷款本金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结清)等)。
(六)企业专利权质押给银行的,由银行出具承诺书,承诺企业是通过专利权质押取得的贷款,银行对专利权质押贷款事实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企业专利权质押给担保机构的,由担保机构提供承诺书,承诺企业是通过专利权质押取得的担保,担保机构对专利权质押担保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申报企业提供的信用承诺书,承诺此次申报《合肥市2018年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项目申报书》所有信息及相关附件材料均真实、合规。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愿意接受合肥市失信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并取消申报补助资格。
手续不全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所有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晰,无涂抹修改痕迹。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8019935577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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