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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0年合肥市省级新能源汽车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3-25  浏览次数:1880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0年合肥市省级新能源汽车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业领域的企业。

二、申报类型

项目按研发类、产业类2种类型分类申报,必须为2019年1月1日以来开工(项目立项时间截止2020年2月29日)的新建、在建项目,且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采取“借转补”形式支持,后期评估验收。

研发类:可加快基地自主创新能力的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性技术产业化项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项目。

产业类:可有效提升基地产业规模效益的产业链核心、重点配套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及新工艺示范应用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主体,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业领域。

2.同一企业在同一区域同一类型项目申报不超过1个,同一企业不可申报不同基地资金。

3.已获得省、市“一事一议”资金支持、2018年和2019年省“三重一创”资金支持的项目、平台原则上不可申报同类事项资金。

4.已获得其它各级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兑现差额部分补助资金。

5.已获得以往年度战新基地专项资金项目未按期上报建成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基地资金。

6.经议定从基地专项资金专门拨付支持的重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当年基地资金。

7.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有失信信息记录的项目申报单位,一律不予支持。

四、工作要求

1.包河区范围内项目由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办公室会同包河区发改委组织申报。

2.包河区范围外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组织申报。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书脊写明县(市)区、开发区名称-企业名-项目名-基地名)。对本次申报的项目进行全覆盖现场核查,对申请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申报。

4.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于2020年4月9日前将报文扫描版、《合肥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资金申请报告文本(附件2、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2份报送至合肥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办公室。(申报材料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单独发送,资金申请报告文本及其他附件材料盖章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压缩打包以项目所在地加公司命名发送至邮箱。)

申报材料报送至合肥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联系人:朱大雷,电话:63773965  邮箱:bhxny63773965@126.com。

5.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工作联络人如下:

合肥市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 1.新能源汽车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项目申报汇总表

     2.新能源汽车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研发类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3.新能源汽车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产业类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4.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模板

附件1:新能源汽车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新能源汽车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研发类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doc

附件3:新能源汽车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产业类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doc

附件4: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模板.doc


2020年3月24日

 

附件1                                        
新能源汽车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类别【研发类或产业类】 项目单位(备注栏注明主营业务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起止年限( 年 月- 年 月) 项目所在地 总投资 产业类 研发类 企业预期缴税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 是否现场核查 项目已获资金支持情况 获以往年度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平台是否有失信记录(是或否) 备注 联系人及方式
固定资产投资 企业预期产值 预计研发投入(与附件2-1研发费用投资计划表一致)
备案文号 备案时间 环评文号 土地文号 规划文号 能评文号
1                                              
2                                              
...                                              
填表说明:1、项目单位栏除单位名称外,备注主营业务范围应与营业执照内容一致;2、在建项目年产值、年缴纳税收为项目投产年预测值;3、预计研发投入包括预计研发相关费用支出及预计研发设备购置投入; 4、项目已获资金支持情况含国家、省、市各项支持资金及“一事一议”支持情况等,请填写全面不要遗漏;5、获以往年度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竣工验收情况要如实详细写明申报单位已获2015至2019年度基地资金支持所有项目的建成、验收情况;6、项目的建设期、投资规模应与备案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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