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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0-3-20  浏览次数:1242

  一、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落户滁州创新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

二、申报依据

(一)《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滁发【2017】9号)

(二)《滁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滁办发【2017】6号)

(三)《滁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暂行)》(滁办发【2017】6号)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科技团队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经济运行局)提出申请;

2、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需出具属地政府或管委会推荐函,连同团队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市基金办

3、市基金办会同市城投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4、召开市天使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投资意见。

5、与确定投资的团队签订投资协议。

6、对确定投资的团队,同时推荐申报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滁州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1);

(二)科技团队领军人才、核心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三)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简介、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反映科技成果水平的材料;

(四)其他重要专利、软件著作权,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的重要论文,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团队成员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五)商业计划书;

(六)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财务报表; 

(七)《申报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承诺书》(附件2);

(八)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苏滁园管委会推荐函(附件3);

(九)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标注团队领军人及申报单位名称)。

五、相关要求

(一)科技团队创办公司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在滁州市注册成立。

(二)科技团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推荐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全部资金,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并依照规定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曝光和披露,5年内不得申报政府各类补助资金。

(三)“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材料常年接受申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经济运行局集中审核和推荐,市基金办分二批组织评审和认定。各单位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原则上分别为5月15日和8月30日。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8019935577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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