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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0年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3-18  浏览次数:2027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省地方标准体系,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皖政办„2016‟38号)要求,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0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产品及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不再制定地方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2020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时间为3月20日-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下达急需计划项目。
(二)省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为项目归口单位,负责组织标准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行业内已成立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归口单位可委托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标准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积极与各申报单位和本行业归口单位对接,做好技术支持和申报服务工作。各归口单位需将材料汇总后统一报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上年度申报数量。
(三)申报材料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包括:1.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2.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3.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4.安徽省地方标准申报、起草及宣贯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5.申报的安徽省地方标准草案框架(文本写到二级目录);6.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7.申报试验标准应提供该单位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与该成果相关的学术论文;8.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申报范围报送项目选题,超出申报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项目均应由归口单位盖章,否则材料不予受理。
(三)各归口单位应择优遴选项目牵头单位,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参与起草工作。各归口单位之间应提前做好沟通协调,避免项目交叉重复。
(四)《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应由归口单位提供,需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近三年来组织申报并已发布的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并列举经典案例;二是此次申报项目的宣贯实施方案。申请函内容应详实、完整,两部分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材料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 QQ:288521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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