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贯彻落实《2019年瑶海区培育新动能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瑶办发[2019]26号)文件精神,规范大健康产业发展扶政策专项资金管理,本着简便、快捷、高效、廉洁的原则,制定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原则上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均在瑶海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进行独立核算的健康产业类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二、申报、审核流程
本着“一次性申报受理、一次性联合会审、一次性兑现奖励”的原则,项目申报和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受理、联合审核、媒体公示”的程序执行。街、镇、开发区(以下简称为“属地”)深入企业宣传政策,并辅导企业通过“双创合肥.瑶海区窗口平台 http://www.yhscy.cn”进行申报。各政策执行部门在网络系统上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打印企业申报材料送属地和政策执行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然后区统一成立联合审查小组,按照《2019年瑶海区培育新动能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瑶办发[2019]26号)文件要求开展联合会审。会审情况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研究结果在瑶海区政府门户网站、《瑶海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申报项目、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
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在收到区政府批准文件后,将政策资金拨付至企业。
三、申报时间
政策中“奖励”项目,应发生在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的一年时间内,并于2020年3月5日-3月13日进行申报,3月底开展集中一次性兑现的工作。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医疗机构还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退还单位,其他材料按照各条款要求。
(一)政策第 54条:对健康产业优质企业(包括临床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健康体检,智慧医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健康大数据,医疗器械和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企业),按照年度纳税额10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200-300万元(不含300万元)、300万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专项运营奖补,具体奖补上限为区级财力贡献40%、35%、30%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健康养老、医养结合类企业按照年度纳税额50-100万元(不含100万元)、10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200万元以上三个档次予以兑现。
申报条件:2019年度纳税额达到标准的企业。
申报材料:2019年度完税证明。
(二)政策第55条:对瑶海区医疗机构首次获得国家药品(器械)临床试验机构(GCP) 资质(I期、II期、III 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申报条件:2019年度首次获得国家药品(器械)临床试验机构(GCP) 资质(I期、II期、III 期)的医疗机构。
申报材料:GCP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三)政策第56条:已上市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已上市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
申报材料:
1、2018年瑶海区服务业企业扶持政策奖补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获奖证书和相关部门认定文件;
5、承诺书。
五、附则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由执行部门立即追回,三年内取消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资格,并列入瑶海区诚信体系黑名单,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细则中政策第54、55条由区卫健委负责解释,联系人:张建华,联系电话:64498828。第56条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高斌,联系电话:64695574。
瑶海区大健康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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