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合肥市发改委最新出的通知文件,2020年合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文件要求,此次申报截止时间是9月20号,此次主要是针对合肥市的企业,因此各区企业要重点关注一下。根据文件内容,此次申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具体项目请咨询这个电话:0551-65300258。
第一点:申报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省服务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2.符合引导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
3.资金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法人一般是企业,公益性强的项目可以由事业单位作为项目法人。
4.单个申报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5.项目建设条件成熟,前期手续齐备。项目核审备、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和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已落实,已经开工或能在2019年当年开工,项目建设期为1-2年。项目名称须与核审备、环评、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一致,如不一致,申报单位及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须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6.对国家及省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过的项目(事项),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7.对县(市)区、开发区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事项),优先给予支持。
8.项目需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库,本次填报的数据应与项目库数据一致。如未列入滚动计划的,近期抓紧上报录入项目库。
9. 项目需在合肥市重点项目智能管理平台(网址:http://61.133.142.82:28080/hfpims/login)完成注册和填报。
10.对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一律不予支持。
第二、资金申请报告须包含以下附件:
1.项目申报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核准或备案、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手续、资金证明材料(如银行资金证明、银行贷款协议、审计报告等)、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部门的资质材料(如研发中心证书)和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等文件;
2.购买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平面图等相关证明文件。租赁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期不少于3年。
支持领域
最后,此次申报2020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以下3类项目:
1.物流枢纽及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支持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公共信息平台;物流园区转运设施、现代化立体仓库;冷链物流设施等。
2.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主要支持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商务、电子商务、创意文化、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3.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示范项目。主要支持深度嵌入制造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围绕产业全过程提供生产性服务的重大示范项目。
根据省发改委通知,各市限报3个项目,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可各增报1个项目,不占所在市申报名额。支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园区内项目优先申报。
以上内容是此次申报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必须了解的相关内容,至于具体申报中需要掌握的细节请咨询电话或微信:
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专业项目导师做进一步解答。
以下附上此次申报中的编制提供要求:
2020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2.3申请资金主要原因和依据
3.1 项目地点及建设期限
第四章 场址选择与建设方案
4.1场址位置、区位交通及自然等建设条件
4.2建设方案(包括建筑工程和设备方案等)
5.1 环保与节能
5.2 劳动安全及消防
6.2 基建及设备等分项估算
8.2项目运行机制与保障措施
附件:
(1)营业执照
(2)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3)土地证等证件(租赁房屋的提供房产证)
(4)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平面图)
(5)环评手续
(6)资金证明材料
(7)工程进度证明材料
(8)真实性承诺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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