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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瑶海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文字:[大][中][小] 2020-3-18  浏览次数:1793

为贯彻落实《2019年瑶海区培育新动能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瑶办发[2019]26号)文件精神,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和统计均在我区的企业和大个体。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审核流程

    本着“一次性申报受理、一次性联合会审、一次性兑现奖励”的原则,项目申报和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受理、联合审核、媒体公示”的程序执行。街、镇、开发区(以下简称为“属地”)深入企业宣传政策,并辅导企业通过“双创合肥.瑶海区窗口平台 http://www.yhscy.cn”进行申报。各政策执行部门在网络系统上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打印企业申报材料送属地和政策执行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然后区统一成立联合审查小组,按照《2019年瑶海区培育新动能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瑶办发[2019]26号)文件要求开展联合会审。会审情况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研究结果在瑶海区政府门户网站、《瑶海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申报项目、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

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在收到区政府批准文件后,将政策资金拨付至企业。

三、申报时间

政策中“奖励”项目,应发生在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的一年时间内,并于2020年3月5日-3月13日进行申报,3月底开展集中一次性兑现的工作。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支持文化(体育)企业做大做强。

政策第42条:由我区推荐获得市级、省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市委宣传部合肥特色文化街区称号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得合肥市知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文旅局、区教体局)

申报条件:由我区推荐获得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文化(体育)企业,推荐获得市委宣传部合肥特色文化街区称号的文化(体育)企业以及推荐获得合肥市知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的文化(体育)企业。

申报材料:1、瑶海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3、获得相关认定的文件和证书;4、全年完税证明。

政策第43条:首次入选安徽省民营文化企业百强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纳入市统计局规上文化企业名录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区文旅局)

申报条件:在我区登记注册首次入选安徽省民营文化企业百强、首次纳入市统计局规上文化企业名录的文化企业。

申报材料:1、瑶海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3、得相关认定的文件和证书;4、全年完税证明。

政策第44条:支持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对营业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积)的实体书店扩展阅读服务场所,增加服务内容,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向读者免费提供借书服务,实行“图书馆+书店”模式,运营管理经区政府相关部门考核符合要求,给予运营、管理奖补,达到300平方米(使用面积)奖补10万元,每超过100平方米增加5万元,最高不超过40万元。

申报条件:对营业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 上(使用面积)的实体书店扩展阅读服务场所,增加服务内容,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向读者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实行“图书馆+书店”模式,运营管理经区政府相关部门考核符合要求。

申报材料:1、瑶海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3、区政府相关部门考核通过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1)营业面积证明材料(产权证明、租赁合同);(2)免费借阅6000册以上图书借阅系统证明材料;(3)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阅读等文化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活动方案、活动预算、活动图片6张,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通知证明材料,活动总结)。

政策第45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改造体育场馆对社会服务。在我区区域内的体育场馆等场所,营业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且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给予运营、管理奖补1万元;营业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给予运营、管理奖补2万元;营业面积达到3000平米以上且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给予运营、管理奖补3万元。

申报条件:营业面积分别达到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以上且投资额分别达到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在我区区域内的体育场馆等场所。

申报材料:1、瑶海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 3、营业面积证明材料(产权证明、租赁合同);4、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包括投资费用汇总表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等;5、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二)支持文化(体育)项目建设。

政策第46条: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室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入驻文化企业超过10家且占园区企业总数60%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室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入驻文化企业超过10家且占园区企业总数60%以上的。

申报材料:1、瑶海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发改委项目备案通知(租赁房屋的不需提供);5、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房屋所有人的产权证明;6、项目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开支汇总表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1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8、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和申报日起近三个月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9、园区文化企业数与总量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10、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政策第47条:支持民间资本改造利用老旧厂房投资运营体育场馆。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奖补5万元,每超过100万元增加5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条件:民间资本改造利用老旧厂房投资运营体育场馆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1、瑶海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发改委项目备案通知(租赁房屋的不需提供);5、房屋租赁(买卖)合同或其他合法的场地使用证明;6、项目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开支汇总表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1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8、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和申报日起近三个月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9、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政策第48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社会化足球场地,达到十一人制、七人制、五人制标准,分别给予奖补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申报条件:民间资本建设、投资运营社会化足球场地十一人制、七人制、五人制标准总额应分别达到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1、瑶海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3、发改委项目备案通知(租赁房屋的不需提供);4、房屋租赁(买卖)合同或其他合法的场地使用证明;5、项目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开支汇总表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1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7、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和申报日起近三个月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8、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政策第49条:支持民间文化(体育)场馆建设项目。对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演艺场馆以及非政府投资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健身场馆、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利用老厂房发展文创产业,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相关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改建项目,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执行部门: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发改委)

申报条件:民间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演艺场馆以及民办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健身场馆、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

申报材料:1、瑶海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发改委项目备案通知(租赁房屋的不需提供);5、房屋租赁(买卖)合同或其他合法的场地使用证明;6、项目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开支汇总表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1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8、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和申报日起近三个月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9、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五、附则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由执行部门立即追回,三年内取消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资格,并列入瑶海区诚信体系黑名单,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细则中政策第42条由区文化旅游局、区教体局负责解释,第43、44、46条由区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第45、47、48条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第49条由区文化旅游局、区教体局、区发改委负责解释

区文化旅游局行政服务窗口联系电话:64492018,政策咨询电话:64493318;区教体局行政服务窗口联系电话:64496725,政策咨询电话:64481581;区发改委联系人:王春宁,联系电话:64495533。

瑶海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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