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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0年合肥市省级智能语音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资金支持事项(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3-18  浏览次数:1543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0年智能语音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资金支持事项(第一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2类事项申报工作:

(一)支持企业贷款贴息

1.支持对象。合肥智能语音产业领域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新增贷款。

2.申请贴息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主体,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申报基地所属产业(行业)相关内容;

(2)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2019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在500万元及以上;

(3)有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一律不予支持;

(4)已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贴息的银行贷款,本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5)信贷资金仅用于企业短期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或科研项目研发,不得用于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

3.贴息标准:对经认定的支持企业,按2019年度贷款基准利率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且单户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对逾期贷款发生的利息不予贴息。

4.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基地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

(2)基地企业贷款贴息申报附件材料。包括:2019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材料(企业年报和2019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完税证明(实缴)、授权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真实性承诺(附件5)。

(3)银行审核表(附件2;另附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利息支出凭证);

注:受疫情影响,若申报期无法提供年报,可先提供2019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待年报出具后另行补送。

(二)支持研发平台项目

1.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主体,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申报基地所属产业(行业)相关内容。

(2)申报单位拥有较强的平台运营能力,有一定规模的服务用户,且在合肥当地缴纳社保员工人数不低于200人。

(3)同一企业的项目申报不超过1个,且不可申报不同基地资金。

(4)已获得市“一事一议”资金支持的项目,“三重一创”政策统筹安排的资金支持的项目、平台,市级基地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可申报同类事项资金。

(5)已获得以往年度战新基地专项资金项目未按期建成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当年基地资金。

(6)有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一律不予支持。

2.支持范围为2020年以来新开工项目。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为1年,按“借转补”方式支持。

3.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报告文本(编制大纲见附件3、附件4)

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二、工作要求

1.高新区范围内项目由高新区经贸局组织申报。各单位于2020年3月2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申报材料。具体联系人如下:

(1)申报贷款贴息类,按照上述通知中申报材料顺序合成一个盖章扫描件pdf。同时提交附件1和附件2的excel版本。所有材料压缩打包以“公司名+联系人”命名发送至下面邮箱。(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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