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市政府要以培育壮大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7〕70号)要求,严格落实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的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充实执行力量,实施好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团队建设、监督考核、协调服务等任务。各县(市、区)和产业园区是推进主体,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推进建设和跟踪服务,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单位完成建设方案中的既定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规定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予以补助资金支持,加强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
附件:1.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名单
2.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名单
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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