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基地的运营管理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2年以上。
(二)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不少于40家,从业人员700人以上,小微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70%以上。
(三)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持证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
(四)服务业绩突出。有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服务台账齐备,信用良好。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的20%以上。
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一)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二)有科学合理的基地发展目标,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展计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运营团队管理规范,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创业创新服务经验。
(四)服务功能完善,有详细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帐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现场图片及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以上就是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如需项目申报欢迎咨询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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