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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项目申报

关于池州市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2-21  浏览次数:2036

2020年,是实施《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关键之年,为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全面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结合近年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主要条件

(一)申请认定时在我市行政区域注册成立一年(指满365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2019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2019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2019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2019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相关指标说明

(一)关于认定企业范围。申请认定的企业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税收实行查帐征收。申请企业不受是否属于规上工业企业限制。

(二)关于自主知识产权。具体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Ⅰ类知识产权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Ⅱ类知识产权。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重新认定企业前次申报已使用过的知识产权本次申报不能重复使用)。企业提供的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应提供其它权利人放弃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声明材料原件。企业通过转让申请权方式获得专利权的,应提供专利权变更说明材料。有效知识产权材料,应包括专利证书及其说明书扉页,软件著作权及相关产品运行界面截图,反映项目技术水平的佐证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材料。

(三)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企业2019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所描述的核心技术或创新点,应当与申报高新技术领域三级类目领域对应文字说明相对应,金额合计应占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其中的总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政府补助、银行利息等其它收入。

(四)关于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五)关于科技人员占比。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应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六)关于中介机构资格。企业选择的中介机构应符合《工作指引》明确的执业时限、职业道德、执业人员比例等条件,主要包括成立时间3年以上、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20人以上、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比例不低于30%、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等。

(七)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应提交2017-2019会计年度企业最终提交税务部门的完整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对于年度内部分指标未发生的,也须提交对应报表。

(八)关于2017-2019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提交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3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全文,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全文资料,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九)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应附具包括成果来源说明,及成果所形成的产品样本、销售发票、技术服务收入、样品样机、图片照片、用户意见等若干证明组合材料;并与RD研发项目相对应,原则上不应该超过企业RD研发数;同一RD项目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能计为1项。

三、其它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3个月内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报告。

2、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的,应先办理完成有效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变更,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3、2017年通过认定、企业名称已经变更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先提交更名申请;待通过更名审核、重新核发认定证书后,企业才能提交2020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资料。

四、有关要求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高企认定标准,积极组织拟申报高企的企业准备认定材料,于4月20日前将企业高企认定材料(一式2份)和高企自评表报市科技局。

 

联系人:市科技局 纪爱明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2020年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评表

 

 

 

2020年2月10日

 

  • 附件:2020年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评表.doc【46.5 KB】
  • 附件

    2020年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评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所在镇街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2017

     

    2018

     

    2019

     

    所属技术领域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必填)

     

    企业注册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信用代码

     

    职工总数(人)

     

    科技人员数(人)

     

    主要产品(服务)

     

    近三年来企业的销售收入(万元)

     

    其中:2019年的总收入(万元)

     

    其中:2019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万元)

     

    近三年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万元)

     

    2019年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万元)

     

    近三年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

     

    2019年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例(%

     

    单项研发项目的其他费用合计是否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

    得分

     

    技术的先进程度(≤8分)

    得分

     

    □A. 高(7-8分)□B. 较高(5-6分)□C. 一般(3-4分)□D. 较低(1-2分)□E. 无(0分)

    对企业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分)

    得分

     

    □A. 强(7-8分)□B. 较强(5-6分)□C. 一般(3-4分)□D. 较弱(1-2分)□E. 无(0分)

    知识产权数量(≤8分)

    得分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C. 34项(Ⅱ类)(3-4分)□D. 12项(Ⅱ类)(3-4分)□E. 无(0分)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分)

    得分

     

    □A. 有自主研发 1-6分)□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加分项,≤2分)企业是否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得分

     

    □A. 是(1-2分)□B. 否(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得分

     

    A. 转化能力强, ≥5项(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19-24分)□C. 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D. 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E. 转化能力弱, ≥1项(1-6分)□F. 转化能力无, 0项(0分)

    3.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水平(≤20分)

    得分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得分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6分)

    得分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得分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得分

     

    4.企业成长性(≤20分)

    得分

     

    净资产增长率(10分)

    得分

     

    □A. ≥35 %(9-10分) □B. ≥25 %(7-8分)□C.≥15 %(5-6分)□D. >5 % (3-4分)□E. >0 (1-2分)√F.≤0 (0分)

    销售收入增长率(10分)

    得分

     

    □A. ≥35 %(9-10分) □B. ≥25 %(7-8分)□C.≥15 %(5-6分)□D. >5 % (3-4分)□E. >0 (1-2分)□F.≤0 (0分)

    净资产增长率(%)

     

    销售增长率(%)

     

    合计得分

     

     

    备注:1.相关指标口径及计算公式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有关规定;

    2.涉及2019年财务数据可填写合理预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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