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为加速推进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运行工作,根据《组建方案》要求,市科技局建立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作为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备选项目。现面向全市征集科技成果转化入库项目,特通知如下。
一、基金概况
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总规模为2亿元,由市财政资金联合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社会资本和县(市)区资金设立。基金聚焦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阜阳科技创新发展定位需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决定性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统筹运作,主要投向国内外在阜阳转化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主要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领域为高新技术领域,解决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发掘科技成果市场价值,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现“纸”变“钱”。
二、申报主体
在阜阳市域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主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先进科技成果的创新创业团队或自然人。
三、入库范围
1.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
2.获得国家、省各类人才计划支持的高端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的项目成果。
3.各类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产生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
4.在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获奖项目成果。
5.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携带成果来阜创新创业的项目成果。
6.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
四、入库条件
1.成果权属明确。入库的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原则上科技成果研制成功不超过五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2.符合产业政策。入库的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和阜阳市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标准、规定。
3.市场前景较好。入库的科技成果,可形成具体项目,项目商业计划合理可行,市场预期前景好、竞争能力强,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有确切的转化需求和融资需求。
4.团队结构合理。入库的科技成果完成(或所有)单位其核心团队需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负责成果产业化研发与市场营销的团队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务实经营理念,对市场前景有良好的判断力,诚实守信。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科技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招商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并指导申报主体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已经纳入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的不需要重复申报。
2.请申报主体据实填报有关材料,对于以虚假材料申报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基金合作黑名单,同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向社会公开不良行为等措施。
3.请各县(市)区科技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招商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按照入库范围和条件可择优遴选3-5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附件要求填报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张装订成册,一式拾份,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于11月29日(星期五)之前报送至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市科技局窗口,联系人:王文华、陈熙;工作咨询: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张君。
业务咨询: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入库申报表
阜阳市科技局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项目入库申报表
(适用企业法人申报)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所在地区: 县(市、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阜阳市科技局
2019年制
填报单位承诺
1. 本单位自愿填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同意相关信息录入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
2. 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 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为附件部分截取,具体内容请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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