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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安徽省开展2019年度工业“三高”实施方案评估和2020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10/21  浏览次数:2130

各市、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自主品牌建设,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三高”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产业规〔2016〕1号),现就开展2019年度工业“三高”实施方案评估和2020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方案评估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对照《工业“三高”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度支持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填报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调查表及汇总表(附件1),形成实施方案评估报告(附件2),重点总结2019年度工业“三高”方案的计划执行、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度实施方案效果以及各项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二、2020年度资金申报

(一)支持方向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20度工业“三高”资金重点支持消费品行业自主品牌建设,生物基材料集聚发展,产业基础高级化—金属基复合材料等3个领域。消费品行业自主品牌建设包括食品、造纸、文体生活用品等领域的自主品牌建设;生物基材料集聚发展领域包括生物法精细化工产品,生物基高分子材料、材料助剂和复合材料,天然生物材料创新型增效利用等研发生产;产业基础高级化—金属基复合材料领域包括金属基复合材料的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等。

(二)组织方式

各市参照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自主选择1-2个细分方向编制实施方案,省直管试点县(市)可选择申报1个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以具体项目建设为依托。每个领域一个实施方案,方案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三)相关要求

1.已获得省重大基地、重大工程、重大专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各地对实施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3.实施方案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各地将实施方案一式三份报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电子版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综合服务平台申报。

联系方式:0551-65300518

 附件下载:附件1 工业“三高”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调查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 实施方案评估报告编制要点 .doc

附件下载:附件3 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doc

安徽省工业“三高”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考评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得分 得分说明 备注
一级 二级 三级
项目管理指标
(25分)
目标设定情况  (8分) 项目申请条件 属于优先支持范围,计3分 项目是否符合《安徽省工业“三高”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皖发产业规〔2016〕1号)中的条件      
符合1-4项条件,计2分
属于支柱产业,仅符合1、3、4项的部分条件,计1分
不是支柱产业,计0分
承担项目的企业条件 属于优先支持范围且符合所有6个条件,计3分 项目的申请企业是否具备《安徽省工业“三高”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皖发产业规〔2016〕1号)的条件      
符合1、2、4、5项条件,计2分
符合1、2、5项条件,计1分
不符合1、2、5项条件之一,计0分
依据充分性 充分,计1分 考察项目的立项依据和立项意义,分析可行性报告是否有足够的内容和深度,其预测是否科学合理      
不充分,计0分
目标明确性 明确,计1分 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是否被明确提出,并被具体化或量化      
不明确,计0分
目标完成程度  (10分) 目标完成率 达到科研报告中预测效益指标,计4分 目标完成率=已完成任务/计划完成任务×100%,该指标考核可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部分达到科研报告中预测的效益指标,计2分
没有达到科研报告中预测的效益指标,计0分
完成的及时性 投产1年后达标,计2分 该指标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预期目标是否如期实现      
投产1年后未达标,计0分
项目运转情况 项目正常运转,计2分 通过实地勘察,鉴定该项目是否运转正常      
项目未正常运转,计0分
验收的有效性 按文件要求执行验收,计2分 通过调阅验收报告,判断该项目是否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了验收      
未完全按文件要求的程序验收,计1分
未按文件要求的程序验收,计0分
组织管理水平  (7分) 资料提供与保存 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计3分 该指标考核项目单位有关资料提供的完整性与及时性,以及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资料齐全但未归档,计2分
资料不完整,计1分
无相关资料,计0分
专项管理制度 制度健全且实施到位,计2分 相关规章制度(如项目检查验收、项目技术档案保管、项目运行管理等)是否健全和实施到位      
制度健全但未实施到位,计1.5分
制度未健全,计1分
无相关制度,计0分
支撑条件保障 按合同约定提供了支撑保障,计2分

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支撑条件的保障情况。具体包括人员保障情况、设备保障情况、场地保障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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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提供了部分支撑保障,计1分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了支撑保障,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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