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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2018年合肥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部分条款兑现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19/10/17  浏览次数:2239

兑现月底截止!2018年合肥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部分条款兑现指南

一、企业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http://60.173.247.16:8088/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高新区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后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半导体投资促进中心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 即可申报项目。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申报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半导体投资促进中心91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内容

(一)鼓励集成电路企业购房、租房(产业政策第5条)

1、申报条件:

(1)在合肥高新区依法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制造、专用材料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且经营场所、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

(2)购买或租用高新集团及其子公司研发和生产用房的高新区企业;

(3)企业2018、2019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责任事故。

2、购房补贴申报材料:

(1)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

(3)税务局开具的2018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4)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

(5)营业执照;

(6)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等。

3、租房补贴申报材料:

(1)办公用房房租补贴申请表(附件2);

(2)企业基本情况;

(3)税务局开具的2018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4)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

(5)营业执照;

(6)房屋租赁协议、2018年度房租发票等。

(二)支持集成电路企业流片及购买IP(产业政策第7条)

1、申报条件:

(1)在合肥高新区依法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且经营场所、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

(2)2018年企业参保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3)企业2018年度参加产品光罩、流片及从第三方购买IP;

(4)企业2018、2019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责任事故。

2、申报材料:

(1)流片、IP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3);

(2)企业基本情况及流片、购置IP的相关情况报告;

(3)税务局开具的2018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4)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

(5)营业执照;

(6)半导体投资促进中心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流片及购买IP的专项审计报告并附上流片、IP费用明细表;

(7)2018年企业参保人数证明等。

(三) 鼓励引进集成电路研发人才(产业政策第15条)

1、申报条件:

(1)在合肥高新区依法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制造、专用材料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且经营场所、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

(2)2018年企业参保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3)2018年企业新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或正高职称、硕士或高级职称、毕业三年内“双一流”本科人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4)企业2018、2019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责任事故。

2、申报材料:

(1)人才补贴申报表(附件4);

(2)企业基本情况及人才补贴相关情况报告;

(3)税务局开具的2018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4)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

(5)营业执照;

(6)高管个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享受政策区间内持续在保)、学历证书文件等;

(7)2018年企业参保人数证明。

(四)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做大做强(产业政策第19条)

1、申报条件:

(1)在合肥高新区依法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制造、专用材料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且经营场所、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

(2)2018年企业参保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

(3)2018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集成电路企业;

(4)企业已纳入规上工业或服务业企业统计范围;

(5)企业2018、2019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责任事故。

2、申报要求:

(1)高层成长奖励申报表(附件5);

(2)企业基本情况及产品相关情况报告;

(3)税务局开具的2018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4)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5)营业执照;

(6)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

(7)2018年企业参保人数证明等。

(五)支持企业与整机企业联动发展(产业政策第20条)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1、申报条件:

(1)在合肥高新区依法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且经营场所、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

(2)2018年企业参保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3)企业自主开发的集成电路芯片首次被合肥市内整机企业(不限于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采购;

(4)企业2018、2019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责任事故。

2、申报要求:

(1)其他类申报表(附件6);

(2)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所销售产品的情况说明;

(3)税务局开具的2018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4)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

(5)采购企业与被采购企业营业执照;

(6)交易双方企业股东信息的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交易双方企业无关联关系的承诺;

(7)2018年度内产品销售明细表,以及销售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时间均需在申报时限内);

(8)首次采购的证明(采购方和被采购方的共同出具的承诺函);

(9)2018年企业参保人数证明等。

(六)鼓励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贷款扩大研发(产业政策第22条)

1、申报条件:

(1)在合肥高新区依法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且经营场所、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

(2)2018年企业参保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3)企业2018年度为扩大研发、生产而新增的贷款;贷款资金已使用且已形成实物工作量;

(4)企业2018、2019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责任事故。

2、申报要求:

(1)其他类申报表(附件6);

(2)企业基本情况及当年贷款资金为扩大研发、生产的情况说明(附相关图片)。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①企业经营情况和发展目标〔企业简介,经营情况说明及相关财务报表(包括近三年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等),经税务部门核实盖章的纳税情况汇总表,相关税务票据,未来2-5年发展计划、目标和支撑措施等〕。

②企业技术研发情况(包括研发平台建设、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及先进性、技术团队、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外细分行业领域的目前市场占有率等;并附技术先进性证明文件)。

(3)税务局开具的2018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4)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

(5)营业执照;

(6)贷款合同;

(7)由半导体投资促进中心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贷款资金贷还明细,贷款资金用于扩大研发、生产使用明细及对应产生的实物工作量等)。

四、其他

(一)本政策与区财政其他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获得“一事一议”政策支持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除申请表外,其他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予以退回。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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