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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奖补】单项奖补高达千万,2019年合肥市高新区“1+N”政策汇编发布!

文字:[大][中][小] 2019/8/27  浏览次数:2766

一、合肥高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当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日益深度融合,正在引发制造业制造手段、制造流程、制造模式和生态系统等重大变革。深入实施“智能+”战略,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是加快传统产业赋能升级,推进新旧动能持续转换, 重塑区域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为推进新一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咨询:0551-65300518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围绕构建新型智能制造体系目标,以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主线,把握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升级重点路径,大力推进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塑造“高新”智能制造竞争新优势,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增强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出台鼓励政策,加速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步伐。
——试点示范,分步实施。立足企业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划,在重点领域推广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引导制造业智能升级。
——需求牵引,问题导向。以转型升级新要求为导向,针对产业链关键薄弱环节,内联外引,精准施策,实现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
——优化存量,做强增量。支持现有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智能化升级。严格按照智能制造标准,推进增资扩产、新引进项目建设智能工厂,提升全域智能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用 3-5 年时间实施“510”工程,即围绕制造业主体,加快发展五大重点产业,全力实施十项专项行动,推动全区制造业智能化水平跃上新台阶、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由高新制造向高新智造转变,把合肥高新区打造成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智能制造示范区。
到 2021 年,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提升,累计滚动培育建设 50 条智能化生产线、24 个数字化车间和 12 个智能工厂;智能产品研制明显增强,新增省级新产品 110 个以上,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10 台(套)以上,智能新产品产值率达到 30%以上;重点产业转型成效明显,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 50%以上,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 6%,累计推进“企业上云”350 家以上;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初步形成,引育 3 家以上智能制造方案供应商,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30 家以上。
二、重点方向
聚焦家电、汽车、光伏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通过技术工艺革新、信息技术融合和制造模式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家电及配套产业。以个性化定制与规模化生产协同为目标,鼓励惠而浦、格力、美的等龙头企业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为中心,实现大规模制造向大规模定制的转型。支持世纪精信、美的暖通等家电配套企业,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升级,扩大优化产品种类和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
——汽车及配套产业。以重点拓展产品价值空间为目标,鼓励长安汽车实施全流程智能化改造,实现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成本管控协同提升,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车型导入;支持大陆轮胎、爱德夏等汽车配套企业,开展工艺优化升级改造,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光伏新能源产业。以光伏智能制造技术实现突破、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为目标,支持阳光电源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向“智能制造+智慧服务”转型升级。鼓励通威、晶澳等企业加快绿色改造力度,促进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支持光伏企业产品与消费电子、家用产品等结合,提升智能光伏终端产品供给能力。
——生物医药产业。以重点提升产品品质可控性为目标,支持立方制药、兆科药业等重点企业广泛应用数字化和智能化控制技术,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和监管体系。鼓励安科生物、智飞龙科马等新开工项目,按照智能工厂标准建设,打造成生物医药领域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电子信息产业。以构建面向多品种、大批量制造的协同柔性生产为目标,支持科大讯飞、华米科技等龙头企业构建面向电子终端产品的数字化设计与制造集成平台,实现基于“互联网+” 全生命周期设计、制造、服务一体化。支持集成电路等领域企业建设特色专用工艺柔性化生产线,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监测、预测与控制。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
1.百企智能化改造诊断行动。引入国内外智能制造智库、方案供应商和专业服务机构等技术资源,建设企业智能化升级对标诊断专家库,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3 年内为全区 100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一对一”智能制造诊断服务,按照项目规模和诊断深度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牵头部门:经贸局,配合部门: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
2.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升级行动。以诊断评价报告为依据, 建立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滚动项目库。按照“生产线、车间、工厂”三个层级分类推动,鼓励世纪精信、美芝制冷等企业加快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支持格力、美的、长安等企业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创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对已入库的整生产线、整车间、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相应的投资补贴。同时,对于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拉动强的智能工厂项目,在财税扶持、土地供应、资本运营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召开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现场推进会,搭建经验交流和技术推广平台,加大先进典型推广力度。
牵头部门:经贸局,配合部门: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
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鼓励家电、汽车、光伏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龙头企业,围绕全产业链进行整合优化,分类分步实施一批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积极对接国家政策,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入选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牵头部门:经贸局,配合部门: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
(二)实施装备产品提质升级工程
4.工业产品提质转型行动。实施工业产品品牌提升计划,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以及质量提升标杆企业,鼓励企业争创“三品”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加快形成一批体现“高新” 技术优势和产业特色的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引导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支持企业外包设计服务、购买设计成果等,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加强“智能一代”产品的创新研发能力, 重点组织实施一批智能家电、智能车载终端、智能穿戴设备、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产品升级改造试点项目。
牵头部门:市场局、经贸局,配合部门: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
5.智能制造装备培育发展行动。聚焦智能制造感知、控制、决策、执行等关键环节,鼓励采用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装备制造商、用户企业等联合的模式,集成开发一批智能化成套装备, 加大对认定首台(套)、投保首台(套)综合险费用以及首购应用的企业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工业“四基”产品(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研发生产,培育一批在“四基”领域具有创新突破能力的高成长性企业。加大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的招引力度,加快智能装备产业聚集发展。
牵头部门:经贸局、招商局,配合部门: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
(三)实施智能制造融合发展工程
6.工业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行动。结合“皖企登云”、“万企上云”行动,加速园区“企业上云”步伐,每年实现百余家企业上云。支持汽车、家电、电子信息等制造业重点行业龙头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满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需求的多种解决方案;以科大讯飞人工智能云服务平台为样本,招引一批互联网企业落地,开展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企业提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服务。引导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基于云平台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业务,推动中小企业从积极“制造” 转向“智造”。
牵头部门:经贸局、声谷办,配合部门: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
7.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行动。依托人工智能产业优势, 面向工业设备自动控制、设备预测性维护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启动“智能一代”制造技术应用推广专项,引导园区人工智能技术 应用成果向制造业输出。鼓励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面向车间调度、物流管理等典型应用场景,开发工业控制、数据管理等工业 软件。支持企业和服务机构构建供应链协同平台,推动园区人工智能、机器人、芯片等优势产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高园区产 业关联度。
牵头部门:经贸局、科技局、声谷办,配合部门: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
(四)实施智能制造生态培育工程
8.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行动。开展高新区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认定。依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招引国内外知名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落户。鼓励科大智能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装备制造商,拓展全产业链服务,向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支持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用户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智能制造相关的技术创新、方案研发与实施,为制造企业提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
牵头部门:经贸局,配合部门: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
9.智能制造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发挥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等机构在智能制造技术攻关和研发创新的作用。支持建立由企业牵头组织、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阳光电源、科大讯飞等行业龙头企业申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骨干企业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奖补力度。
牵头部门:经贸局、科技局,配合部门: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
10.智能制造要素集聚行动。开展智能制造专项技术人才技能提升行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培养满足智能制造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新型信贷产品,建立融资“绿色通道”。设立
“转型升级担保贷”,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担保及贴息支持。支持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引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鼓励“两化融合” 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信息化、智能制造等融资租赁服务。设立智能化改造基金,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对新入区制造业项目或增资扩产项目,按照智能制造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建设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鼓励企业利用已有场地,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制造业企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按有关规定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牵头部门:人事局、财政局、建发局,配合部门:招商局、上市办、高新集团、高新担保、国土局高新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整体指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贸易局,负责推进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建立定期调度、情况通报、总结评估等机制。
牵头部门:经贸局,配合部门:人事局、财政局、科技局、招商局、上市办、声谷办、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
(二)加大政策扶持。出台专项政策,纳入高新区“1+N”政 策体系,累计支持资金不少于 5 亿元,与省市专项资金形成互联、互动,支持园区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对企业智能制造项目支持。对有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智能制造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报管委会研究后予以支持。
牵头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经贸局、人事局、科技局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智能制造政策措施、典型案例、成功经验,扩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影响力。每年举办2 场智能制造政策宣讲和专题培训, 提高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智能制造的认识。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严格考核奖惩,加大督查力度。牵头部门:工委办、经贸局,配合部门:纪工委、人事局

 

 

 

 

二、2019年合肥高新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快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塑造“高新”智能制造竞争新优势,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
1. 设立“纾困(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园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光伏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发展。本政策支持的项目需列入《合肥高新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滚动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
2. 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和单位,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
二、扶持政策
1. 支持智能制造设备投资。对列入项目库,且当年获得市级“机器换人”、整车间、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政策补助企业,按照市、区两级的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总额的 15%、20%、25%予以补足;对列入项目库,且未享受市级政策补助的企业, 单个项目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 10%、补助总额最高不超 1000 万元。
2. 支持智能制造金融保障。对列入项目库的项目:(1)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实施智能化升级的,按银行贷款(租赁)总额的 3%给予补助,每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 500 万元。(2)获得“转型升级贷”支持的企业,在该贷款结清后,按照办理该贷款当年年初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 500 万元。(以上两条不重复享受)
3. 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对当年获得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分别给予企业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项目,分别给予企业 30 万元、15 万元一次性奖励。
4. 支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
(1)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标诊断咨询机构,为列入项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技术改造路径方案。
(2)鼓励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企业集聚发展,经高新区认定备案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企业,对在园区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 5000 万元、1 亿元、2 亿元的系统集成商分别给予 1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5. 支持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工业产值(营业收入)首次达 1 亿元、10 亿元、50 亿元、100 亿元、150 亿元、200 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 万、10 万、30 万、50 万、100 万、200 万的一次性奖励。6. 支持制造业企业提高创新能力。
(1)对当年新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 新引进的工业设计中心总部,分别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工业精品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分别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当年获得国际或设计金奖的工业企业,且获奖产品已在高新区形成一定销售规模,给予其市级奖励资金 50% 的配套。
(4)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研制和使用单位,在省市政策奖励基础上,分别按照首台(套)售价的10%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5)鼓励企业申报合肥市“两创”产品,在高新区政府公共采购项目中,优先采用列入市“两创”产品目录的产品。本条款中同一企业获得同一荣誉不同级别的,采用“从高不重复”的原则。
7. 支持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创建。
(1)对当年首次通过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且当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按照《合肥高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以奖代补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复评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的企业,给予差额补助。
(2)对当年获得省级、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一次性奖励。
 8. 支持制造业企业标准化建设。
(1)对制造业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参编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排名第二、三名),主编行业标准(限重点消费产品行业)、团体标准(被政府采信且排名第一位)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创新基地、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创新基地、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分别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项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9. 支持制造业企业节能环保。
(1)支持光伏应用,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园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区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 0.1 元/度的补贴,补贴年限 5 年;对提供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 2 万元/MW  的一次性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顶奖励)。
(2)支持企业环保提升,鼓励生产企业开展重点污染源改造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对当年完成项目的企业给予总投入 20%,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环保企业研发并运用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为园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持。对当年完成环保提升项目的,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达到一定节能减排效益并通过认定的生产企业,给予每家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10. 支持制造业企业载体提升。
(1)对区属国有投资主体建设的多层标准化厂房,按照标准化厂房(不含土地)建设成本的 20%给予投资建设主体补贴。
(2)对企业利用经登记的闲置厂房和办公楼,引进经备案,且符合高新区产业方向的各类新兴产业项目,单个项目用房面积达 500m2 及以上,且当年度缴纳税收不低于 300 元/ m2 的,按实际租用面积,给予承租企业 5 元/m2/月的租金补贴,补贴期不超过 3 年,单个项目房租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三、附则
1. 本政策与其他区级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本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 本政策由经济贸易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解释。
3.本政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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