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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安徽省老字号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8/9  浏览次数:2216

高新区相关企业: 

为促进老字号企业发展,按照省商务厅部署,2019年安徽老字号认定申报工作日已开始启动,请各相关企业积极报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需提交申请安徽老字号认定报告、并据实填写安徽老字号申报表,以及详细的有关企业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的描述和有效的证明性材料(申请材料按照企业申请认定报告、申报表以及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二、请各相关企业于8月2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高新区管委会1327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附件:2019安徽老字号附件1-4.docx

安徽老字号申报表填报说明

 

申报表分为基础信息、资本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历史传承信息、知识产权保护信息以及企业承诺书、附件目录和基层商务部门推荐意见等八类内容。

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指拟申请安徽老字号的企业名称。应与历代传承的老字号品牌、产品、技艺或服务最直接相关单位。与所附所有材料、印章等保持一致。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18位代码填入对应□中。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

3. “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指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将街区所在地的区划代码前9位填入对应□中。(查询网址:

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15/34.html

4.“企业登记类型”:按照营业执照的登记类型填列。“登记代码”按照2011年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照企业登记类型对应的代码填入 □。

   代 码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100

     110

     120

     130

     140

     141

     142

     143

     149

     150

     151

     159

     160

     170

     171

     172

     173

     174

     190

     200

     210

     220

     230

     240

     290

     300

     310

     320

     330

     340

     390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

          集体联营企业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5.“行业归类”:按照国家统计局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据实填列;“行业代码”填入对应□中 ,其中,第一个□填行业门类字母,后四个□填小类数字。(查询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6.“字号名称”:指本企业拟申请认定的、众知的老字号品牌,原则上是指最具代表性的注册商标,也可是企业字号等。

7.“字号创立时间”:指字号追溯创立的公历时间。从申报单位出现类似企业的组织形式(如作坊、店铺等)开始,以有据可查的创始时间为准,尽可能精确到年。但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性材料。

8.“注册商标”:是指字号在商标登记部门的注册信息。(查询网址: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sbcx/)

9.“商标使用类别”:按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商品的类及具体产品填报。

10.“注册资本”:按营业执照上内容填写。

11.“上年末员工人数”:按上年末在册职工人数填报。

二、资本信息

1.“总股本”:是指企业的股份数量。

2.“无形资产”:指企业报表中专利、商标权等无形资产金额。或经有关部门评估的无形资产价值,须出具相关材料。

3.“已上市”:已在国内股票交易所进行股票交易的,在□打√;“股票代码”填入相应的□中。

4.“融资额”:是指企业上市融资额,即IPO发行价×发行股本-发行费用等各种成本。

5.“拟上市”:指企业有计划且已按照上市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在□打√。按照上市阶段在“改制”或“辅导”后□打√。没有上市计划的不需填。

三、经营信息

1.“连锁经营”:已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在□打√。店铺数目按上一年度末数填列,并区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两类。

2.“经营状况”:营业额、净利润、税金按照近三年会计报表中相关项目填写。有连锁经营的分别按直营和加盟类型分别填写。小数点保留一位。

四、管理信息

1.“总人数”:指企业员工总数。“管理层”指企业高层和中层管理的人员。

2.“信息化系统建设”:是指企业运用的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如ERP、POS、财务管理等系统,按类填报,并注明投入运营时间。

3.“体系认证”:按照企业实际运行的,在对应质量体系前□打√,并标注获得时间。

五、历史传承信息

1.“创始人”:是指创立本字号、有据可查的原创人。

2.“考证依据”:指能证明创始人的证据,企业掌握的相关历史文献、内部资料,如县志记载,或有关方面专家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影印历史记载附页说明。

3.“演变情况”:是指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历史演变情况,须附页详细说明。

4.“创始店址”:指字号创始时期的店址。可附页说明。

5.“目前店址”:如有连锁店,填写目前总店店址,并标注说明。

6.“文物保护单位”:是指创始店址经过文物保护部门确定为文物的,并根据文保级别在相应□打√。

7. “店址变迁情况”:是指总店店址变化情况。

六、知识产权保护信息

1.“商标保护”:指企业在商标主管部门已登记注册字号、商标并在有效期内的,经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在其后□打√,并标注获得时间;认定为“安徽著名商标”的,在其后□打√,并标注获得时间。

2.“品牌荣誉”:指企业的字号、品牌获得质量主管部门认定并仍有效的,经认定“中国名牌”的,在其后□打√,并标注获得时间;认定为“安徽名牌”的,在其后□打√,并标注获得时间。

3.“专利”:企业如有申请成功的专利,根据专利证书上相关内容填列。

4.“域名”:即指在互联网管理机构已登记注册的企业网站域名,如百度公司的域名www.baidu.com。如有企业独立域名,在“已注册”后□打√,并标注域名。

5.“境外知识产权保护”:如企业的字号商标、专利等已在境外注册,分别标注注册的境外国别、产品类别等。

6.“法律纠纷”:如目前企业因知识产权存在法律纠纷,需简要说明什么原因和进展情况。

7.“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的,在“是”后□打√;并在对应级别后的□打√。

8.“其它荣誉”:企业最近几年获得的主要荣誉,可列举。

七、企业承诺书及附件材料目录

1.“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签章。

2.“附件材料目录”:按照本申请表内容的顺序,依次标注目录。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骑缝章。

八、县(市、区)基层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申请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部门,在核实企业材料后,给出推荐意见,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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