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市、省直管县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18〕91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示范标杆”遴选推荐工作,为提高遴选质量,各地可优先从“安徽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名单”中择优推荐。并于12月3日前将推荐的企业材料集中报送至省经信委。
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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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18】919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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