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示范标杆”遴选推荐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的企业材料集和推荐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委科技处。
附件:省经信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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