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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合同验收及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8/10/23  浏览次数:3549

各县、区科技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芜湖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扶持管理办法》和《芜湖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扶持工作流程(试行)》,现就开展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合同验收及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合同验收

(一)验收对象

合同期满的市重点扶持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具体名单如下:

1.安徽省春谷3D打印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2015)

2.芜湖市通航产业技术研究院(2015)

3.安徽华东光电产业研究院(2015)

验收内容

依据研究院建设任务合同书,对建设期满的研究院在建设期内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验收。

验收材料

申请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合同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验收申请表;(附件1)

2.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报告(2016-2018年);(附件2)

3.建设期资金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4.合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

5.合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相关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日   期为2018年10月31日)。

(四)验收流程

1.各研究院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验收材料(一式2份)报送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后,于2018年11月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签定的《芜湖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任务合同书》,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资助资金余款的依据。

二、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已列入市重点扶持且合同未到期的研究院,具体名单如下:

1.芜湖格丰环保科技研究院(2016)

2.安徽省现代农业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2016)

3.芜湖航瑞航空动力产业技术研究院(2016)

(二)考核内容

依据研究院年度绩效合同,从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成果、产业化成果、管理创新成果四个方面,对研究院在2017年11月1日一2018年10月31日期间的运行及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开展考核。

(三)考核材料

1.芜湖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基本情况表;(附件3)

2.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报告(2018年);(附件4)

3.年度扶持资金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4.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

5.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相关证明

(四)考核流程

1.各研究院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考核材料(一式2份)报送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后,于2018年11月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查阅材料、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2018年政策扶持的依据。        

附件:1.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验收申请表

2.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报告(2016-2018)

3.芜湖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基本情况表

     4.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报告(2018)


 

相关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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