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县、区科技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芜湖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扶持管理办法》和《芜湖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扶持工作流程(试行)》,现就开展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合同验收及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合同验收 (一)验收对象 合同期满的市重点扶持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具体名单如下: 1.安徽省春谷3D打印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2015) 2.芜湖市通航产业技术研究院(2015) 3.安徽华东光电产业研究院(2015) (二)验收内容 依据研究院建设任务合同书,对建设期满的研究院在建设期内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验收。 (三)验收材料 申请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合同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验收申请表;(附件1) 2.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报告(2016-2018年);(附件2) 3.建设期资金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4.合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 5.合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相关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日 期为2018年10月31日)。 (四)验收流程 1.各研究院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验收材料(一式2份)报送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后,于2018年11月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签定的《芜湖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任务合同书》,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资助资金余款的依据。 二、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已列入市重点扶持且合同未到期的研究院,具体名单如下: 1.芜湖格丰环保科技研究院(2016) 2.安徽省现代农业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2016) 3.芜湖航瑞航空动力产业技术研究院(2016) (二)考核内容 依据研究院年度绩效合同,从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成果、产业化成果、管理创新成果四个方面,对研究院在2017年11月1日一2018年10月31日期间的运行及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开展考核。 (三)考核材料 1.芜湖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基本情况表;(附件3) 2.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报告(2018年);(附件4) 3.年度扶持资金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4.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 5.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相关证明 (四)考核流程 1.各研究院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考核材料(一式2份)报送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后,于2018年11月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查阅材料、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2018年政策扶持的依据。 附件:1.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验收申请表 2.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报告(2016-2018) 3.芜湖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基本情况表 4.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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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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