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现组织开展申报2018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
(二)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等申请资料,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围绕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消防、现代农业等社会发展领域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医疗卫生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四)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好项目质量关,做好项目审查和筛选工作。其中,医疗卫生单位要在申报的项目总数中筛选出80%的项目作为正式申报项目,在提交项目材料时应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该汇总表应包括正式申报项目和落选申报项目目录。
(五)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他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市级指导类项目逾期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予支持再次申报。
(六)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是列入市级引导性项目,项目经费类型属于自筹,项目开展投入的所有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筹备。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
(七)外市单位与本市单位联合申报时,主承担单位必须是本市单位,且实施地应在本市。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八)项目实施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
二、项目申报指引
(一)纸质书面申报材料的报送和装订要求:
申报人打印纸质书面材料,交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盖章,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
纸质书面材料按每个项目一式两份提交。纸质材料应当胶装,按封面、目录、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相关附件的顺序汇总装订。
(二)申报资料(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蚌埠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法人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个人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项目申报时间
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
项 目 概 况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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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技术来源 |
□自有技术 □产学研合作开发技术 □引进消化吸收技术 □其他技术 |
技术水平 |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省内领先 □省内先进 □市内领先 |
项 目 负 责 人 情 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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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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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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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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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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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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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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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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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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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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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主要成员构成与分工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文化 程度 |
专 业 |
所在单位 |
专业技术职称 |
组内具体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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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参 加(合 作)单 位
单位名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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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意 合 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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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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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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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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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 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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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意 合 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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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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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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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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