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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蚌埠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7/8/8  浏览次数:4851

各县、区经信委(经发委、经贸局):
依据《蚌埠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蚌经信行业〔2017〕225号)要求,现在全市开展2017年《蚌埠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企业注册和纳税关系在蚌埠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建立了生产工艺流程、布局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不超过2年。
(三)申报分为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路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五种类型,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种类型申报,具体申报条件依据《蚌埠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县、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蚌埠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申请报告》(报告书在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在线办事-表格下载)。
(二)县、区工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报告》汇总后于8月17日前一式2份,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行业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jxw3115327@163.com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蚌埠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是我市首次开展,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
   (二)认定为《蚌埠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是2018年申报省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必要条件。


联系人:王颐文;
联系电话:0552-31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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