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县、区经(发)委、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8〕9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并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光盘两张),于7月19日前报送我委。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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