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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2017年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兑现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8/4/20  浏览次数:337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7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合经区管〔2017〕67号)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合经区科〔2017〕8号)要求,拟于近期受理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奖补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4月20日—5月18日
 
二、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单位;在开发区申报知识产权的个人均可申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项目须在开发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三、申报方式
企业网上注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www.hjqservice.com)注册用户,必须确保数据准确完整,通过用户审核后,再对照申报内容按照申报要求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相关格式上传至系统(所有证明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各类申请明细表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企业只能在“服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已在“服务平台”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直接使用原来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申报。(网络填报技术支持:工程师,18756586129)
网络填报操作说明链接: http://www.hjqservice.com/wzbz/004004/20170306/ba540913-e0e4-4b4d-b43b-cfff97983ed1.html
 
四、申报内容及材料要求
(一)政策第5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1.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经区级以上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资料;
(2)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3)贷款贴息明细清单;
(4)银行利息支付凭证;
(5)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补贴申请表(附表2);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6)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注意:与市级自主创新政策和区级其他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政策第6条:专利质押贷款补贴
1.相关说明:
(1)专利质押贷款企业:专利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内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其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必须注明专利质押合同编号,在主合同或附合同中必须注明专利质押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且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期限为不超过一年),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2)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凡为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的评估事务机构和金融担保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为已在合肥市知识产权备案的服务机构(可在合肥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备案机构名单)。
(4)凡企业在完成专利权质押贷款相关协议签订和金融担保机构完成专利权质押贷款担保合同签订后,须向区科技局报备,填报《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工作情况备案表》(附表3)。
2.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明细清单;
(2)企业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
(3)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4)贷款合同书(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等);
(5)专利权资产评估报告及中介服务费支出凭证(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
(6)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7)专利质押贷款补贴申请表(附表4);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8)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注意:与市级自主创新政策和区级其他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政策第7条: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同研发费用补助
 1、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经区级以上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资料;
(2)共建研发平台或共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相关证明;
(3)投入费用的清单、发票等证明;
(4)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同研发费用奖励申请表(附表5)。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5)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四)政策第8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交易合同奖励。
 1、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经区级以上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资料;
(2)已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明细表;
(3)登记机构所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交易合同奖励申请表(附表6)。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5)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五)政策第9条: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高企称号奖励
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附表7)。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3)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注意:此次申报仅限2017年高企第二批下发证书企业。
2. 区外高企落户奖励
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2)工商变更通知书;
(3)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区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8)。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5)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3. 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奖励
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2)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营业务收入指税后主营业务收入;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9)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4)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六)政策第10条:各类称号奖励
1.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新认定的各类称号批文复印件;
(2)新认定各类称号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10)。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3)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七)政策第11条:研发仪器设备购置补助
1.相关说明:
(1)2017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2)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
(3)市级以上批复的具有法人资质的新型研发机构。
对2017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于2017年购置或自制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最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分别最高可达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生产性设备或已申报其它部门研发设备政策补助的不得申报享受此政策。
2.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研发机构认定文件;
(2)仪器购置合同书、购置清单;
(3)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不含税价)以上的研发、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及对应的企业记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
(4)研发仪器设备购置补助申请表(附表11)。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5)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八)政策第12条: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
1.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获奖证书或批准文件(须排名前三位);
(2)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申请表(附表12)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4)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九)政策第14条:标准制定奖励
1.相关说明:根据标准前言,列主持起草单位前三位的按主持起草单位兑现,列参与起草单位前三位的按参与起草单位兑现。仅受理当年实施的标准。(不含建筑行业标准)
 2.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标准制定立项批文复印件(包括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表);
(2)已实施的标准文件;
(3)标准制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14)。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4)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十)政策第15条:知识产权奖励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专利申请地和授权地须在开发区内,知识产权必须与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纸质通知书为准;获得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必须交纳相关费用,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为准。
    知识产权定额补助:
1、相关说明:国内发明专利受理3000元,以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书为准;国内发明专利授权5000元,以获得专利(含PCT专利)授权的专利证书为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以获得专利证书为准。每家企业或个人国内国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补助金额每家最高不超过3万元;软著补助金额每家最高不超过2万元。
2、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专利进入实审通知书复印件,实审电子通知书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
(3)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含扉页);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软著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附表15);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6)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7)资助专利明细表(附表16)。
知识产权上台阶奖励:
1、相关说明:发明专利申请量资助以进入实审阶段为准。发明专利授权件数以获得发明专利证书为准。
2.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专利进入实审通知书复印件,实审电子通知书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
(3)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含扉页);
(4)知识产权上台阶奖励申请表(附表17)。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5)资助专利明细表(附表16);
(6)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备案文件、验收合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2)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补助申请表(附表20)。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3)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产学研合作奖励
1.相关说明:转让的发明专利应与该企业的产品具有明显的关联性;企业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转让协议须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并以该项专利技术产品在2017年度形成产业化,并已产生产品销售收入。
2.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2)转让协议及转让付款凭据复印件;
(3)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
(4)产学研合作奖励申请表(附表21)。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5)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十一)政策第16条:中介服务机构奖励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奖励:
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机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区内企业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服务发票复印件、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4)中介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附表22);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5)2017年服务区内企业明细表(附表23);
    (6)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高企代理机构奖励:
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机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区内企业签订的高企代理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服务发票复印件、企业高企证书复印件;
(4)中介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附表22);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4)2017年服务区内企业明细表(附表23);
(5)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1.相关说明:发明专利代理量以获得专利受理通知书为准。
2.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
(2)《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与区内企业签订的专利代理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服务发票复印件;
(5)中介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附表22);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6)2017年代理专利一览表(附表24);
(7)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十二)政策第17条:流片、测试验证费用补助
1.相关说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同一产品首次流片发生的费用以及测试验证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
2.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与代理公司或晶圆制造厂签署的销售合同或代理协议复印件;
(2)由国内的代理公司、晶圆制造厂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由国外代理公司、晶圆制造厂提供的形式发票和转账凭证复印件。
(3)流片费用补助申请表(附表25);
(4)测试验证费用补助申请表(附表26);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5)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十三)政策第18条:双创大赛奖励
1.相关说明
参赛企业和团队入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围省赛决赛的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入围市赛决赛的项目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2.申报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上传):
(1)相关部门举办大赛证明资料;
(2)获奖证书及证明资料复印件;
(3)落户我区证明资料复印件;
(4)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申请表(附表27)。
申报材料(以Excel表格格式上传):
(5)2017经开区政策兑现第二批项目汇总表(附表1)。
 
此次申报全部为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具体政策条款的申报条件和上传材料要求以《2017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合经区管〔2017〕67号)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合经区科〔2017〕8号)为准。
联系人:操佳、刘晨茗、侯德林、王瑞鹍(管委会B座2311室)
联系电话:63679379、63679366、63679333

附件:1、《2017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合经区管〔2017〕67号)2、《2017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合经区科〔2017〕8号)3、2017年11月份合肥经开区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附表汇总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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