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板”建设工作方案》(皖经信中小融资函〔2017〕803)号文件精神,第二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企业范围
我市历年获得省经信委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企业挂牌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2.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通过安徽“企业云”服务平台按时填报数据;最近一年(2017年度,下同)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
3.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挂牌;优先支持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利润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挂牌。
三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分配
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分配见附表1。
四企业挂牌程序
1. 拟挂牌企业向所属县区经信主管部门提出挂牌申请,并填报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附表2)。
2. 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定的推荐机构,为服务区域内推荐的拟挂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出具推荐意见。
3.各县区汇总推荐机构出具意见的企业挂牌申请表(原件),严格按照挂牌条件,对企业提出的挂牌申请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一式两份,汇同合肥市第二批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拟挂牌申请汇总表(附表3)于4月10日前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4.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按照省经信委相关要求择优推荐上报;省股交中心负责挂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并组织评审、挂牌。
联系人 :
吴焰青,电话:63537874,63537875。
附表 :
1. “专精特新板”第二批企业挂牌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分配表
2. “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
3. 合肥市第二批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拟挂牌申请汇总表
合肥市中小企业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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