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鼓励我省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中介机构等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全面提升全省国际科技合作的规模和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第三批“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三种类型。申报时请认真对照《关于加强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并提交《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和相关实施方案。
二、组织认定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登录“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后在类别“其他”里找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入口,按规定填写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并提交。
2. 各市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提交后,由项目申报单位将在线打印的安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由市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纸质材料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5号大厅106号科技厅窗口(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联系电话:0551-62999803)。
3.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4.根据专家意见,拟定初步名单,经厅务会审定后,发文认定“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资格。
三、申报要求
申报名额: 各市科技局各限报2项;中央驻皖单位,省属高校院所各限报1项。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17年12月1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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