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转发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49发布时间:2017-03-28 15:09 |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
现将安徽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7〕8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将其作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双轮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市、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加大力度,保量提质。各地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7〕89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深入企业认真开展调研摸排,进行“一对一”的指导服务,尤其要加大对复审企业的指导力度,既要确保存量,又要挖掘潜力,增加增量,提高质量。
3、认真初审,按时报送。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齐心协力,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正式申报材料,须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行文上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须加盖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公章。第一批各申请企业预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4月20日前,由县、市、区科技局统一上报;正式申报材料(一式3份),连同推荐汇总表,由各县、市、区科技局5月10日前统一报送。第二批各申请企业预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7月20日前,由县、市、区科技局统一上报;企业正式申报材料(一式3份),连同推荐汇总表,由各县、市、区科技局8月10日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市科技局联系人:张瀚予 电话:0558-2264291
市财政局联系人:马艳荣 电话:0558-2298092
市国税局联系人:张德平 电话:0558-2177323
市地税局联系人:杜 辉 电话:0558-2567060
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电话:0558-2282890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7〕89号)
2、申报材料清单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
4、中介机构承诺书
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阜阳市科技局 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国家税务局 阜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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