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全市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省科技厅等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7〕8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年度高企申报工作。
有关要求:
一、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全市高企申报继续分两批次集中受理,第一批市受理截止时间4月20日,第二批市受理时间另行通知。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后,根据企业所得税管理权限,分别转送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进行税务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对照省通知中申报清单要求,胶装一式三份,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作封面,书脊注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企业名称、国税或地税(所得税主管部门)、正(副)本。申报系统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系统激活。申请新认定企业须在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络系统注册并经市局激活后方可在线填报申请材料,已注册的企业须完善注册信息(特别是三证合一的企业,须完成核心信息变更,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中“()”内内容不用填写),其中枞阳县区域内已注册企业,由于涉及区划调整,须撤销注册重新提交至市局重新激活。
四、申报登记备案。各申报企业须认真填写《2017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于3月底前发送至1320704494@qq.com邮箱,完成申报登记备案。
五、税务部门审核。各申报企业应主动与所在县(园)区所得税主管部门联系,加强沟通,配合税务部门完成高企申报涉税审核工作。
联 系 人:市科技局 董 晶 丁 涛
联系方式:2833433
地 址:北京路科技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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