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安徽省项目申报

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3-4  浏览次数:1252

为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现开展2022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申报(为加速我省孵化载体的发展,本年度申报不受成立年限限制),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 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将于3月15日开放填报),申请新认定(备案)的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市科技局,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市科技局要求为准。


3. 各市科技局于5月10日(星期二)前,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36号窗口,邮编 230001),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3)、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4)等。

4.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纸质材料,如需完善申报材料,请在市局推荐截止时间前修改完善,推荐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和修改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市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5. 自贸区请按本文件要求自行组织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相关文章

·关于公布第二批安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认定结果
·关于组织申报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的通知
·关于安徽省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
·关于安徽省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服务产品及活动推荐
·安徽省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7年第26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
·关于安徽省开展2020年部分农机具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的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
·关于安徽省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