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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合肥新站区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产业第五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2-10  浏览次数:1615

现将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产业第五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填报。具体通知如下:

 

 

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一、填报对象

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从事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产业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以及部分与相关产业领域关联的独立法人企业与机构。一般要求成立1年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对初创企业、研发型企业、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等主营业务收入和成立年限不符合条件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其中,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非独立法人企业;

2、流通类企业(含贸易性代理)等产业链非强关联领域的企业;

3、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47号)规定,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202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信息申报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2.请认真阅读《合肥市重点企业名录信息表》内相关备注说明,其中: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与纳入统计系统信息一致);并且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产业类别,同时申报超过2个及以上产业类别的视为无效。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申请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签章后一式5份,于12月13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新站区科技局科技创新处(新站管委会A5-110室),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签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为做好信息确认工作,核验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新站区科技局拟于12月14日对申请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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