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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1年滁州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1-8  浏览次数:1210

经研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滁州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2021年滁州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各县市区、园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市各基础电信运营商直接向市经信局申报。

(二)各县市区、园区经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各县市区、园区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等。

(三)各县市区、园区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包括:各县市区、园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申报指南)、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

(四)各县市区、园区经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逾期均不再受理。市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参照上述要求申报。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履行项目评审,商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确定拟支持项目后,向社会公示。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在申报项目政策汇总

附件:

1. 2021年滁州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项目汇总表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滁政办秘〔2021〕42号)要求,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第一部分  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为在滁州市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基本材料

1. 各县市区、园区经信部门(主管部门)上报文件;

2. 各县市区、园区经信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申报单位资金申请表(附件2);

4. 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5. 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 2019年、2020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0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单位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 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

(三)奖补要求

1. 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本政策一项奖补;

2. 单个申报单位在本政策中申报奖项类别不超过4个。

二、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

1. 申报条件

实施云服务和云产业生态建设,并依托云技术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云服务申请单(见附件4);

(2)与相关云服务机构签订的云服务合同或协议;

(3)企业使用云服务的发票复印件;

(4)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见附件5);

(5)使用云技术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等情况报告。

3. 支持方式

(1)对企业所用的云服务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分担。

(2)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或按照企业的授权协议拨付至提供云服务平台服务的机构(公司)。县(市、区)、园区的补助资金参照办理。


三、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加大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产品研发、生产控制、经营管理、物流营销等各个环节的应用,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1. 申报条件

被评定为2021年省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被评定为2021年省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的文件文号。企业在填报资金申请表等基本材料时,填写的企业名称、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名称应与认定文件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2)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见附件5)。

3. 支持方式

获评2021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支持5G网络建设

1.申报条件

完成年度5G基站投资建设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

2.申报材料

(1)省级关于完成年度5G基站建设任务(每家1250个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2)运营商关于5G建设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展5G建设的基本情况、基站分布、覆盖情况(含园区覆盖)、基站建设明细等;

(3)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见附件5)。

3.支持方式

运营商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报。采用后补助方式,由市财政按2000元/个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第二部分  审核程序

一、下发通知

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申报通知。

二、组织申报

由县市区、园区经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申报,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上报申请文件。

三、组织评审

市经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评审意见。

四、资金安排

市经信局研究提出资金安排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会签市财政局联合报市政府审批。

五、方案公示

资金安排方案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六、资金下达

公示无异议后,市经信局下达奖补项目安排,行文商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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