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江苏省农业(水利)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号)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投资项目内部管理基本工作流程(试行)》,经专家评审、研究,现将2021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内容印发给你们。为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0551-65300586
一、严格落实实施责任
各项目执行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执行专家要切实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执行责任、廉政责任和管理责任,做好项目研究开发、集成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推广以及宣传与培训等。
二、科学编制项目合同
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报账、执行情况检查、审计及总结验收的重要依据,有关市、县农业农村局和有关省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指导做好项目合同书的编制、审核及签报工作。所有项目合同书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审核和签章,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根据省下达的建设内容和补助经费,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及规模、计划进度、绩效指标、经费预算等合同内容。项目实施期限为二年,起始时间为2021年10月,截止时间最迟为2023年10月。请各项目执行单位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的网上在线填报,合同书一式6份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
三、强化项目实施监管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指导项目执行单位做好绩效考核、资金使用审计、验收准备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将适时组织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项目执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今后项目立项直接挂钩。项目实施结束后3个月内,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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