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合肥市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要求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 网上申报后,关注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资料,并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时间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6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关于开展2021年合肥市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 意见》(合政〔2018〕144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项目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市 监函〔2021〕130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 年合肥市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不享受外,其他符合政策 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 个人等,均可申请标准化项目奖补支持。
2021年7月26 H—2021年8月6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 动放弃,不再受理。
申报的企业、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登录“合 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并录入真实 完整信息完成注册,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 料。网上申报后,应关注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初审意见,及时 完善申报资料,并提交纸质材料。
奖补资金申报范围为列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合政〔2018〕144号),“支持政策”第(一) 款至第(四)款规定的标准化项目。
申报主体须提供如下通用材料:
同一申报主体申报多个标准化项目奖补的,通用材料不需要 重复提交。
第一款:支持开展标准制定。
1.申报条件: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上三项排名前 三位且排序最前)、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以上两项排名第 一位)、团体标准(被政府采信且排名第一位)的,每个标准分 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3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 10万元。
2 .申报范围:
标准的实施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已 有标准文本的;标准的实施时间在2020年7月1日之前,标准文本 印刷出版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的。
3.申报材料:
国际标准:①国际标准提案及国际标准提案投票结果文件复 印件;②国际标准工作组历次会议决议文件复印件及参加国际标 准工作组会议签名表;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国际标准制修 订情况相关证明材料;④标准文本。
国家、行业标准:①标准立项文件复印件;②标准发布公告 复印件;③标准文本原件。
省、市地方标准:①标准立项文件复印件;②标准发布公告 复印件;③标准备案证明材料;④标准文本原件。
团体标准:①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公共 管理等工作中被政府采信的证明材料原件;②被实际应用的相关 证明材料;③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证明材 料;④标准文本原件。
第二款:支持试点示范工作。
1.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 补100万元、50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排名 前三位且排序最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 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 万元、30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获得AAAAA、 AAAA、A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 次性奖补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批准的项目。其中获得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的项目。
第三款:支持技术组织建设。
L申报条件:
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 (SC)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奖补150万元、
90万元、30万元,分三年兑现。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 的,分别给予奖补75万元、45万元、15万元,分三年兑现。承担 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给予奖补 15万元,分三年兑现。
2 .申报范围:
批准文件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的项 目。
3.申报材料:
(1 )通用材料;
(3) 2019年、2020年已申请过该奖补项目的单位,需要另 外提交截至本奖补时间之前有效开展工作的相关证明资料、工作 总结。
第四款:支持开展合作交流。
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和学术研讨会、国家重大标准化活 动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
2 .申报范围:
承办活动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
3.申报材料:
(1)通用材料;
(2)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和学术研讨会、国家重大标 准化活动的请示、批复、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复印件等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 根据财政预算总额及项目申报数量进行统筹安排,同 一单位获得标准化奖补资金累计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并与其他 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 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 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 人员责任。
(三) 申报主体须提供申报材料原件供查验,并对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 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 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 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称必须规范, 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请一并上传 PDF盖章扫描件(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致)及word版附件1-3。
(五) 网上申报受理通过后,申报纸质材料按封面、目录、 通用材料、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中间用彩纸隔开,沿长边 采用胶粘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纸质材料(一式 两份)及时送往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供现场查验,原则上只上 门报送材料一次。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19855109130(微信/手机),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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