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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南京市发挥职业教育作用推进南京“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研究课题遴选公告

文字:[大][中][小] 2021-7-13  浏览次数:1176

为更好实施“十四五”规划所提出战略任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经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发挥职业教育作用推进南京“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研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二、研究要求

1、系统阐述职业教育在“一带一路”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2、梳理南京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及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情况

3、研究其他先进城市在职业教育领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方面的经验及对南京的启示;

4、研究提出南京推动职业教育参与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路径及政策举措。

三、经费预算

课题研究经费为不超过15万元,包含可能发生的出差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新型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和申请课题需要,精心组建课题组,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课题成果按期提交。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格。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开展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不得挂名。

3.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内容相适应。

4.课题开展必须牢牢把握课题研究要点,确定研究框架,突出研究重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研,着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切实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举措,课题成果须形成成果转化应用,供决策参考。

5.申请单位能够与课题委托单位形成良好的互动交流机制,定期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接受委托方的质询。

五、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9日。

(二)资料报送

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一式5份。纸质版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18:00前邮寄达或送达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发展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课题遴选

报名单位达到3家或以上的课题,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前期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未达3家单位申报的课题,委托单位将按规定另行处理。

(四)知识产权

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南京市发改委、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五)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课题开题汇报,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并尽快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课题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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