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更好实施“十四五”规划所提出战略任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经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决定对以下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研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二、课题题目
1.南京建设“超大城市”的目标评价指标体系及实现路径研究
2.南京市优化“一核三极”重点功能布局的路径研究
3.新发展格局下南京建设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全国性消费中心的路径及对策研究
4.南京加快建设全国重要金融中心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5.南京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资源配置中心研究
6.长江南京段综合治理体系研究
7.新发展格局下南京产业发展的方向和路径研究
8.南京市重大产业项目风险评估体系研究
9.南京农业双循环发展战略研究
10.“双碳”格局下南京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方向及政策机制研究
11.新发展格局下南京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研究
12.发挥职业教育作用推进南京“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研究
13.促进南京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14.破解南京大型居住片区治理难题的路径和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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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新型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和申请课题需要,精心组建课题组,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课题成果按期提交。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格。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开展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不得挂名。
3.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内容相适应。
4.原则上每个课题组申报课题不得超过两项(含联合申请课题)。
5.课题开展必须牢牢把握课题研究要点,确定研究框架,突出研究重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研,着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切实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举措,课题成果须形成成果转化应用,供决策参考。
6.申请单位能够与课题委托单位形成良好的互动交流机制,定期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接受委托方的质询。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7日。
(二)资料报送
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一式5份。纸质版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1年6月7日(星期一)18:00前邮寄达或送达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课题遴选
报名单位达到3家或以上的课题,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前期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未达3家单位申报的课题,委托单位将按规定另行处理。
(四)知识产权
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五)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课题开题汇报,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并尽快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课题完成时间参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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