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提升我厅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关于印发省科学技术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科办发〔2020〕243号)要求,经厅党组会议研究,现确定“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5个有关事项为我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请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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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科技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单位) |
备 注 |
1 |
制定《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
规划处 |
2020-2021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2 |
制定《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社发处 |
2020-2021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3 |
制定《江苏省“十四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
高新处 |
|
4 |
拟制《关于支持江苏省实验室建设科研特区的若干建议》 |
机构处、法规处、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
提交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
5 |
修订《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法规处、省情报所软科学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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