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庆市监标〔2019〕48号)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批安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立项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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