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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1年南京市“苏韵乡情•与宁乡约”休闲农业主题宣传推广活动征集评选的公告

文字:[大][中][小] 2021-4-6  浏览次数:1291

为进一步宣传推广南京乡村休闲旅游,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苏韵乡情•与宁乡约”TOP10优秀休闲农业宣传推介主题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政策免费代理指导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一、征集对象

有基础、有影响力、有资源、有执行团队、有一定经费保障的优秀活动项目。

二、具体要求

突出“苏韵乡情·与宁乡约”的主题,围绕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四季节点,开展休闲农业主题宣传推广活动,突出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推介、“乡村夜经济”主题活动、南京农业产业链相关节庆活动等重点活动,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形式丰富新颖、带动效益明显、宣传广泛持久,充分体现活动项目的互动性、趣味性、延续性、科学性,进一步增强乡村休闲旅游的吸引力,提升南京休闲农业的品牌影响力。

三、奖补金额

择优评选全市最佳休闲农业推广主题活动10个,每个项目给予6万元奖补支持,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征集流程

1、提交申报表。参与征集的单位填写《2021年南京市“苏韵乡情•与宁乡约”休闲农业宣传推广活动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市公共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查询报告等材料,于2021年4月19日前报送至南京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njxccyc@163.com。

2、评审公示。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统一在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奖补总结。公示无异议后,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下发评选结果通知。入选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活动并提交活动总结图册,包括项目开展的基本情况、旅客参与反馈情况、旅游收入情况、媒体宣传情况以及其他活动开展的实证资料、图片、视频等,同时提交电子稿。市级将按照标准,根据活动开展和总结情况拨付奖补资金。

五、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主体保证其对所提交项目具有合法权益,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接受项目申报不视为对项目权益归属的认定。项目实施主体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等行为的,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可随时取消其参评资格、所获奖项,项目实施主体应将所获得奖品、奖金等全部返还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或其指定单位。

2、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内容用于相关宣传推广活动,无须经过该主体同意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所有。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附件2021年南京市“苏韵乡情•与宁乡约”休闲农业主题宣传推广活动项目申报表

主体类型: □休闲农业经营主体  □其他机构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地址


工商行政

许可编号


注册资金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活动项目

名称


活动开展

时间


活动方案

(可附页)

申报

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申报主体如为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主管单位由所在区农业主管部门盖章,如为社会其他机构,由其所在主管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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