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21〕76号)转发给你们(下载网址: https://service.most.gov.cn/),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省该类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有关部属及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与省科技厅联系推荐事宜;企业及其他单位须由设区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将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审核后推荐提交。
二、省内各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认真把关,了解申报单位/团队、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对照科技部相关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进行审核,对所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需经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主动提前与有关设区市科技局相关处室联系沟通。
四、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
五、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5月17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网上在线填报、提交。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有关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直报的高校院所请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政策免费代理指导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附件 | ||||||||||
(设区市科技局/直报的高校院所公章)推荐项目汇总表 | ||||||||||
科技部通知名称: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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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 ||||||||||
序号 | 项目基本情况 | 初审情况(对照科技部相关通知及所附的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等要求) | 备注 | |||||||
江苏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申报序号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电话及手机 | 合作国别/地区 | 境外合作单位 |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是否良好 | 单位/团队是否符合要求 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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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1、请了解申报单位/团队、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对照科技部通知各项要求进行审核。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应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此表横向排版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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