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和《关于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江北新区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向申报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
江北新区拟围绕“集成电路设计与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培育”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重点围绕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水平、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转化应用,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发硅光芯片、纳米级超大规模SOC芯片、极低功耗MCU、多模卫星导航芯片等集成电路产品和基于脑机构与功能研究的脑机接口装备等人工智能产品。遴选技术创新水平高、具有标志性目标产品和产业带动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立项支持。
二、项目征集
请各产业平台、街道应认真梳理“集成电路设计与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产业链项目,积极组织企业开展预申报,认真填写集群产业链情况和集群试点项目信息(附件3)。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产业平台、街道于3月26日前将辖区内意向申报的符合集群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技术相关、功能相近、市场同向、资源相同等为主要特征的试点项目信息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13914754828@163.com,项目申报书正式提交日期与要求另行通知。
2、根据《关于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本年度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还涉及关于“前沿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培育”试点,请江北新区相关产业链企业关注苏州工业园区或江苏省相关高新区的申报通知,主动联系对接,积极参与申报。
政策免费代理指导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附件3 集群产业链情况和集群试点项目信息
集群试点项目(每个项目仍需按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另行填写项目申报书) |
目标产品群类型 |
□技术相关 □功能相近 □市场同向 □资源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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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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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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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所在地 |
□本高新区内 □本高新区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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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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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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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产业链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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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来源 |
□自有技术 □高等学校 □科研院所 □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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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相关的 知识产权类型 |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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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的国际 同类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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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达到的 技术水平 |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省内领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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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意义(国产替代、抢占市场、引领产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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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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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 |
制定技术标准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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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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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艺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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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明专利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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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明专利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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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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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经济效益 |
新增销售(万元) |
新增利税(万元) |
出口创汇(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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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省资助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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