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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18  浏览次数:128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双创”升级版,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现就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免费代理指导电话:0551-65300586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省级各类实体经济开发区。已获批国家中小企业“双创”升级特色载体或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的开发区不再支持。

申报主体应具备良好的“双创”工作氛围、扎实的工作基础、可持续的发展能力。特色载体须有产业龙头企业构建的融通平台并运行良好。各地应重点围绕省政府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有关工作要求,优先推荐主导产业符合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方向、支持产业链补链强链成效明显的开发区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财政、工信部门综合辖区内(含所辖县、市)开发区统一扎口向省财政厅、工信厅办理申报事项。有关申报主体按《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1)及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编制《2021-2022年支持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实施方案》,装订成册后报送所在设区市工信局和财政局。申报材料经工信部门合规性审核后,由设区市财政局会同工信局组织评审并联合行文将拟推荐开发区名单、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请示件纸质2份,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各1份;实施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1份报送省工信厅)。

三、申报数量及申报时间

每个设区市择优推荐一家开发区,不得多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开发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填报申报主体信用承诺书(见附件6)及相关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政策免费代理指导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附件:

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双创”升级版,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联合制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 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支持优质实体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工作,地方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促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中央和省的有关决策部署,以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共享资源、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为目标,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打造特色重点产业集群的产业生态为目标,夯实融通发展平台载体,优化融通发展环境,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江苏制造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近两年(2020-2021年)通过支持一批经济开发区,通过专项资金扶持,引导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推动特色载体向创新升级、融合共享方向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方式,提高创新创业服务和融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引导中小企业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有所突破,在细分行业领域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为推动全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培育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明确主体,政策府引导。以各类省级以上开发发区作为推动双创升级的主体,充分发挥开发区开发区产业集聚、贴近企业、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等特点和优势,调动工作积极性,精准施策,营造良好“双创”氛围。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予以引导支持。

——目标导向,择优支持。特色载体应从产业有特色、双创有氛围、工作有基础、升级有潜力的优质开发区中选择。开发区开发区应明确特色载体建设工作目标,并细化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围绕既定目标推动开展创新创业升级工作。

——跟踪问效,奖补结合。加强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对纳入支持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相关部门及时跟踪其建设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省级财政年度预算资金安排与工作绩效挂钩,突出体现奖励引导。

——区域协调,部门协同。既充分考虑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发展特点和工作基础,又统筹兼顾区域均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大财政部门资金支持力度,协同推进特色载体实施建设。

二、实施内容

(一)支持重点。鼓励开发区开发区发展行业龙头企业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资本、品牌和产供销体系等优势,开放共享资源,促使大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品牌嫁接等方面深度融合,提升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力,促进产业“链补链”“强链”工作,打造特色重点产业集群。

(二)实施主体。计划两年支持一批经济开发区。各设区市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选择各类省级以上开发发区作为实施主体,以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为目标的特色载体进行申报。对已获批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特色载体的开发区开发区不再支持,每一载体建设周期为两年。

(三)奖补标准。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以奖补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每个开发区载体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43000万元,分两期安排。其中:载体建设工作启动时安排补助资金32000万元;建设完成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载体建设工作情况安排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由相关开发发区围绕载体建设实施方案既定目标任务,统筹使用省级奖补资金。可结合载体建设和工作实际,采取直接补助、绩效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推进开发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及有效服务。

(五)绩效考核。特色载体建设中期,开发区开发区组织开展载体建设情况绩效自评;两年建设期满结束后,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对既定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主要考核产业集聚度、资源聚集力、持续发展力、产出与效益、改革创新力以及辐射带动力等内容,评价结果与财政奖励资金挂钩。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开发区开发区,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奖励资金500万-1000万元。

三、组织实施

(一)方案编制。组织申报。开发区根据产业特色、空间布局、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建设优势及成效等要素,按要求填报申报信息表,两年期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和申报主体信用承诺书;提供双创工作开展情况、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建设情况,明确两年建设期绩效目标,具体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方向,落实责任分工等。申报单位根据当地开发区产业特色、空间布局、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建设优势及成效等要素条件自愿申报,并按申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当地工信部门合规性审核后,由设区市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组织评审并联合行文将拟推荐开发区名单及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联合行文,将申报文件报送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厅,《实施方案》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省工信厅。

(二)材料要求。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填报申报信息表、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提供双创工作开展情况、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建设情况,实施两年建设期绩效考核目标,具体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方向及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责任部门分工等。

(二三)项目材料审核。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工作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合规性审查。省工信厅负责项目对各地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及推荐评审专家。,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工信厅组织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综合考核结果,提出项目遴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并公布全省年度奖补支持名单。

(三四)职责分工。省工信厅负责组织对各市申报的开发区开发区实施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并提出完善建议,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进行绩效运行监测,收集各地工作上报信息,指导和督促开发区组织开展绩效自评价,及时了解载体建设相关情况;配合省财政厅开展终期绩效评价,并根据监督管理、信息报送和绩效情况评价结果及载体建设工作实际情况等确定后续提出财政资金奖励安排建议。省财政厅综合考虑根据省科技工信厅意见资金建议及绩效评价结果确定下达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四五)工作要求。地方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重要意义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政策予以支持;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部门分工,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工信部门积极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落实部门责任,安排专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对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工作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监测;要督促各相关开发区开发区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科学、高效地使用奖补资金,并根据省级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数据统计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和实施成效等动态信息报送省财政厅、省工信厅。

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设区市有关部门申报文件

1.设区市财政、工信相关部门联合行文推荐申报开发区名单,包括开发区名称、推荐该开发区及其发展该类型载体的理由等。

2.设区市有关部门计划采取的支撑措施。包括市级有关部门在为开发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对接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化或数字化平台基础设施、安排资金、减税降费、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方面计划采取的措施,市级部门分工等。

3. 开发区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开发区申报材料具体要件

1.申报信息表。包括申报开发区基本情况、计划发展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基本情况(附件3、4)。

2.绩效目标表。包括产业集聚度、资源聚集力、持续发展力、双创服务质量与效率等方面的绩效目标(附件5)。

3.实施方案。包括既有双创工作开展情况、计划发展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发展现状、实施绩效目标、具体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方向、创新性举措、支持保障措施等。

4. 职责分工。包括开发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5.申报主体信用承诺书(附件6)。

三、相关要求

1. 申报单位需提供申报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2. 申报材料中的签字、盖章、日期等规范、齐全。

 

附件3:开发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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