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蚌埠市项目申报

蚌埠市项目申报

关于蚌埠市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8  浏览次数:1428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0〕297 号)和省经信厅有关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承保保险公司符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7〕60号)相关要求,且完成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产品备案。

二、申请保费补贴的产品应由新材料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用户单位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原则上单个品种的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三、已获得保险补贴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续保保费补贴申请。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四、请县、区经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请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五份、汇总表(见附件4)和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产业政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政策分享: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指南 (卧涛活动 目前买一送一)

 


相关文章

·关于蚌埠市2020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支持项目公
·关于蚌埠市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蚌山区2020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
·关于蚌埠市组织开展2021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
·关于对拟拨付2017年市级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转发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
·关于蚌埠市组织开展第六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
·关于蚌埠市开展2020年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预申报
·关于征集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关于2018年度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政策专项资金拟支持项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