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外省市项目申报

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江苏省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5  浏览次数:114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5号)精神,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文旅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决定以县(市、区)为对象,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特点新趋势,通过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确定一批试点单位,推动国家和我省各项政策举措在试点单位率先落地,支持试点单位改革创新、特色发展,推动形成若干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经验模式,探索建立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全省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消费环境更加优化,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设施更加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先行先试,形成示范效应,探索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有效路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托文化和旅游消费基础,在全省确定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推动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试点经验。试点单位要整合现有资金和特色资源,加大对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制订试点工作方案,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探索形成具有示范意义、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实践成果。

(二)强化政策保障,提升创新含量,健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用好用足现有各级各类支持政策,创新制定一批有利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推动试点工作改革破题。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的引导和扶持,制定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加大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力度,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建立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分析体系,做好消费数据收集监测、分析应用和报送工作。

(三)注重资源整合,丰富产品供给,构建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驱动模式。提升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产品供给能力。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为文体商旅综合体,打造具有文化和旅游特色的高品位步行街,建设集文创商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的消费集聚地,打造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旅游景区提质扩容,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业态,丰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供给,鼓励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开发,推动高品质酒店和旅游民宿发展。

(四)优化消费环境,提优服务质量,营造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浓厚氛围。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将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以及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体验等活动。完善博物馆、美术馆、演出场所等消费配套设施。引导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优化旅游交通服务。提升入境旅游环境,加强入境旅游产品开发和宣传推介,提升相关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和提高入境游客消费便利化水平。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文化和旅游消费秩序。

(五)创新业态模式,重塑消费场景,拓展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融通领域。把握文旅消费数字化发展新趋势,创新文旅融合产品、业态、模式,深化“互联网+旅游”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塑造符合时尚潮流与升级趋势的消费场景。优化节假日及高峰期旅游交通服务,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鼓励博物馆、美术馆延时开放或优化开放时间,丰富夜间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完善夜间交通等配套服务。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试点单位的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本级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筛选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具推荐意见函,并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备案。各设区市结合本地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实际,择优推荐1-2个试点申报单位。

(二)组织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提出试点单位建议名单。评审过程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三)公示公布。将评审试点单位建议名单提交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予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确认并公布试点单位名单。

四、组织实施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试点单位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动态管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组织协调。

(二)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本级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统筹推动本地区试点单位建设,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对试点单位予以积极支持,试点情况纳入所在设区市申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的考评体系。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试点单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

(四)试点单位要制订具体详实的试点工作方案,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成效与不足,形成典型经验和有效模式,并加强宣传推广,每年1月15日前经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送上一年度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情况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是促进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升级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发动,严密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申报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政策规定。要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对违反规定的严肃问责,切实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试点单位推荐上来、评选出来。

(三)规范材料,确保质量。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组织本辖区的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务求数据精准、条理清晰、叙述精当、立体鲜活、真实可信,特别是要突出特色、成效和创新亮点。请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推荐意见函及被推荐县(市、区)的申报材料(含申报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于2021年3月1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统一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一式五份),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

点击跳转:其他补助项目跳转。


附件1

 

江苏省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

申报表


申  报  单  位:                                      

申报主体(盖章):                                      

申  报  时  间: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制


 

县(市、区)名称

 

所在设区市

 

市相关部门

推荐意见

(盖章)

试点单位建设工作

责任主体

 

负责人

 

职务

 

牵头部门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传真

 

邮编

 

通信地址

 

试点工作的基础和条件

1.地区生产总值及在全市排名;

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在全市排名;

3.居民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及在全市排名;

4.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增加值及分别在全市排名;

5.文化消费设施建设情况(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主题公园、书店、高品质步行街、文体商旅综合体等);

6.旅游消费设施建设情况(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休闲度假区、三星级及以上或高品质酒店、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注:第1-4项数据以统计部门上一年度数据为准。

试点工作机制情况

试点工作方案简要情况(简要描述工作思路、目标、举措、保障措施等。详细方案需另附。)

 

附件2

 

江苏省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

评价参考

 

为加强对江苏省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建设工作的指导,制定本评价参考。

一、试点评价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5号),结合我省扩大和引导文化和旅游消费实际和发展目标,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政策保障、消费惠民措施、产业融合发展、消费便捷程度、产品供给能力、夜间和假日经济、入境旅游环境等。

(一)政策保障主要包括:

1.制定出台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文件情况;

2.财政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产品、项目以及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情况;

3.引导各类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4.鼓励利用老旧厂房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落实土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支持政策情况;

5.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情况;

6.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以及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情况;

7.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根据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开发保险产品情况;

8.推进国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情况。

(二)消费惠民措施主要包括:

1.景区门票降价、发放文旅消费券等情况;

2.配合“水韵江苏·又见美好”主题活动开展的本地活动情况;

3.组织参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以及本地区举办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或月等活动情况;

4.与周边市、(县、市、区)建立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联动机制情况;

5.支持金融机构发行文化和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情况;

6.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情况。

(三)产业融合发展主要包括:

1.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及经营状况;

2.旅游演艺发展、小剧场建设情况;

3.文化遗产地和各类文博场馆优化旅游功能情况、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情况、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建设情况;

4.推进高品质步行街、文体商旅综合体发展状况;

5.老字号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及老字号品牌集聚区“商文旅”融合发展情况。

(四)消费便捷程度主要包括:

1.建设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情况;

2.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情况;

3.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等进行设施改造提升,营造更优质消费环境情况;

4.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建设江苏省文旅消费便捷支付示范区情况;

5.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4G/5G网络覆盖情况;

6.优化旅游交通服务情况。

(五)产品供给能力主要包括:

1.文化娱乐场所数量及发展状况;

2.3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旅游休闲度假区数量;

3.三星级以上及高品质酒店、高品质旅游民宿数量及发展状况;

4.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旅游业态发展状况;

5.文创产品及旅游商品开发;

6.智慧景区建设及国有4A级旅游景区实行门票预约;

7.加强新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发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情况;

8.丰富数字内容产品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庭休闲等新型文旅产品情况;

9.推动新技术在传统产业的应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情况;

10.培育文旅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热点情况。

(六)假日和夜间经济主要包括:

1.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情况;

2.建设旅游信息库,建立假日旅游、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系统,引导游客科学出行情况;

3.加强高速公路和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及时发布景区拥堵信息情况;

4.在公休假日旅游高峰期,景区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协助提供停车、餐饮等便利情况;

5.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情况;

6.开发常态化、特色化夜间文旅体验项目,打造夜间文旅活动(产品)品牌情况;

7.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情况;

8.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情况;

9.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情况;

10.博物馆、美术馆等夜间开放情况;

11.24小时书店、深夜影院等发展情况;

12.周末、节假日适当延长重点区域及沿线公交地铁运营时间情况;

13.试点打造“分时制步行街”情况。

(七)入境旅游环境主要包括:

1.开展旅游境外宣传推广情况;

2.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

3.开发适应境外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情况;

4.探索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情况。

二、申报试点单位需提供材料清单

《江苏省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申报表》、试点工作方案。其中,试点工作方案应包括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和条件、试点工作思路及目标、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及举措、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

试点工作自评报告应包括试点成效、居民知晓度及满意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试点模式创新及可推广等情况。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本评价参考制定指标评价体系,作为试点单位评选的主要依据和标准。

2.申报试点单位需要提供的数据,由地方政府统筹辖区内相关部门提供,以统计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商务部门、财政部门、金融部门、工信部门、公安部门等公开或认定的数据为准。

3.试点单位建设工作充分考虑不同规模和类型县(市、区)的示范性。试点单位评选不设达标分,根据审核得分排名先后及不同规模和类型县(市、区)的名额比例,择优确定试点单位名单。

 


相关文章

·关于江苏省对拟推荐申报2020-2021年度神农中华
·关于2020年度南京市溧水区 “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
·关于认定首批江苏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名单的公示
·关于江苏省认定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的通知
·关于江苏省拟认定2021年大数据、 区块链产业发展试
·关于开展江苏省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及江苏省工
·关于印发《南京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
·关于2021年度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公告
·关于江苏省做好2021年度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
·关于南京市开展2021年度全市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年审工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