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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南京市鼓楼区申报2021年市级“菜篮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2-10  浏览次数:1137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菜篮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宁发改农经字〔2020〕786号)文件要求,现将鼓楼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2年以上“菜篮子”产品产研、加工、销售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园区等经济实体,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行业协会。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符合《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菜篮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规范标准(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要求一式三份,A4纸装订成册,并扫描以PDF格式保存。

三、其它事宜

1、报送时间:2020年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址: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15室。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

点击跳转:其他补助项目申报。


附件:关于申报2021年南京市市级“菜篮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宁发改农经字〔2020〕786号).docx


为做好2021年市级“菜篮子”发展专项资金(原放心消费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相关工作,请按照《南京市放心消费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以及本通知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使用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实施国务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要求。专项资金使用总目标是:促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满足我市广大居民对“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和品质提升的消费需求;具体目标是:稳定肉菜储备保障应急供应,推广追溯体系确保安全与质量,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品质,开发新产品促进新消费,创新产销方式动态平衡供需关系,推进全程冷链物流助力产业升级。

二、扶持方向

(一)建设项目

1.质量安全提升。鼓励“菜篮子”产品经营企业、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等市场主体按照或高于各级、各类质量标准进行“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以规范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促进产品品质提升,推进产品自动化、工厂化、机械化生产,不断提高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比重,提升品牌知名度。支持相关主体建设和改造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配置相关设备。

2.流通体系完善。推动多种产销衔接方式发展,完善产品流通体系,有效降低流通成本,支持农村田头市场等相关建设,促进设施改造提升。重点支持冷链物流基地、全程冷链物流体系高标准建设,整合供应链全链信息资源,推动覆盖产品溯源、质量监控、全程温控、交易展示、终端配送的全程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全市大型“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中心等加强追溯、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冷藏、冷链系统建设、升级。

3.加工销售能力建设。鼓励“菜篮子”产品产地初加工,因地制宜建设储藏、分类分级、包装运销等设施装备。支持智能制造、规模扩大、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开展产品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重点支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产销平台、培育生鲜电商等新型业态,推动产业链改造升级,有效减少流通环节。

4.安全保供基地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20〕3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促进禽肉水产品扩大生产保障供给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20〕2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具体贯彻意见,支持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疫病防控、综合利用等设施建设;提高水产规模养殖现代化水平,支持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强基础设施、配套机械设备、水生动物防疫设施等建设。鼓励相关主体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蔬菜、水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加强节约化育苗、新品种开发、商品化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加快推广应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提高系统使用效率和肉菜流通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宣传,要求各节点单位督促经营者主动提供追溯码,引导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提供追溯码,促进追溯体系发挥实际作用。委托第三方管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维,保障软件升级、硬件维护以及数据传输。推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与检验检测体系、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电子结算系统对接,打造完整严密的追溯链条。支持相关市场主体、行业协会自建追溯体系,开展追溯数据服务和信用分类分级管理,与市商务局负责建设的肉菜追溯体系或其他第三方平台对接。

(三)肉菜储备

依据《南京市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应急预案》《南京市地方储备肉监管办法(试行)》《南京市蔬菜储备应急保供监管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建立常态化的市级肉菜储备体系,保障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肉菜供应和市场稳定。

(四)其他调控保障工程

全市“菜篮子”工程综合协调、课题研究等事项。

三、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2年以上“菜篮子”产品产研、加工、销售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园区等经济实体,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行业协会。

(二)财务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财务人员,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能够确保配套建设资金落实到位,按要求在计划年度完成建设内容。

(三)项目效益明显。申报的建设项目能够持续较好发挥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具有可行性、示范性和推广性。可以有效带动当地农户致富,在我市有稳定的市场销售渠道,优先保障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近1年未完成本专项资金所支持的建设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四)杜绝重复申报。同一主体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建设项目,也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上级和本级其他专项资金项目套取财政补助。建设内容涉及本专项多个扶持方向,可合并成一个项目申报,但不得拆分成多个项目重复申报。

(五)其他规定事项。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应认真编写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性和合法性,向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展改革委提出建设项目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2.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商务局(以下简称区负责部门),经信用审查、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后择优拟定扶持建设项目,会同区财政局共同行文上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

3.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集中对申报单位进行信用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申报项目,根据评审情况明确扶持的建设项目,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并下达资金使用计划。

(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要求一式三份,A4纸装订成册,并扫描以PDF格式保存。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

1.建设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

2.建设项目单位信用审查材料: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4)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建设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单位信用审查报告时,可以其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审查报告代替;

4.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向建设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建设现场图片、土地流转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

(三)报送时间

建设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管理要求

1.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补助可以向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倾斜。

2.项目单位必须专款专用,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主动、定期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完成项目实施分析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督查等工作。

3.区负责部门必须认真审查建设项目,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加强服务和管理,主动跟踪项目建设进度。相关部门必须对项目进行验收,确定合格后,才可以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

4.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商务局选取重点项目开展联合检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5.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和重复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以及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记入诚信档案、提请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等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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