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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项目申报

关于六安市组织申报安徽省2020年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0-13  浏览次数:1259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经信厅申报通知及《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工联网函[2020] 620号)要求,组织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通过省经信厅“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注册、填报(系统网上申报功能从10月10日正式开放,11月6日24时网.上申报功能关闭,逾期不再受理),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2.县区经信部门通过云平台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负责。初审环节包括: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系统信息填报准确完整,附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上传格式规范,除第8、10 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县区要做到100%现场核查,市县两级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第4、5类项目由市经信局科技与装备科复审,其余项目由电子和信息化科复审。
3.县区经信部门于10月15日前报送云平台项目审核人员姓名、单位及手机号; 10月25日前完成网上初审、项目现场核查,并向市经信局提交推荐文件(与县区财政部门共同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行文)、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各一式2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4.项目申报有关事宜请咨询市经信局相应科室,市经信局相应科室于11 月1日前要完成云平台项目复审、项目现场核查,形成科室审核意见提交市经信局党组会研究,11月4日前完成云平台审定上报(报省)。
5.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参与项目申报、审核、推荐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六安市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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