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条件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省《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省《通知》上提及的关联企业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各市、区科技局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组织和受理工作、申报资格和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严格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有严重社会信用问题或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不予推荐。
3、2021年实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网址:http://210.73.128.81)同时进行的申报方式,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项目申报材料经各市、区科技局网上确认后提交。
政策咨询:15855157003
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1、各市、区科技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A、B、C类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一份)、股权结构证明(一式一份盖章)。
2、各市、区科技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B类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纸质档装订,一式三份不盖章)。
3、A、B、C类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待各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打印、装订材料。
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1)文件类:项目推荐意见、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两份),其中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还须提供各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公函(盖章纸件一式三份);
(2)材料类:项目申报书正稿(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项目附件审查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装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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