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星级农家乐是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旅游产品,规范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是提升乡村旅游品质的重要举措,依据《安徽省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现就有关2020年度全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合肥市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 18755150066
一、农家乐定义
农家乐是指利用农村庭院、农林牧副渔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文化资源,为游客提供以农业、农村和农家乐体验为特色的观光、娱乐、劳作、修学、康体、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二、评定范围
在本市境内,已经依法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从事农家乐乡村旅游服务的经营单位(场所)。
三、评定时间
2020年9月2日至9月底
四、评定依据
依据《安徽省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DB34/T755—2013)。
五、评定程序
(一)申报。各农家乐经营单位(场所)自行对照《安徽省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DB34/T755—2013),采取自我评定的方式,确定申报的等级,并于9月15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见附件)。
(二)推荐。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于9月21日前,组织复核人员对拟申报参评的农家乐实施实地审查和资料复核初评,对确已具备申报条件,并符合《安徽省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DB34/T755—2013)规定要求的,于9月21日前,向合肥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出具推荐函推荐上报。
(三)评定。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拟于9月28日前,组织评定人员对推荐上报的农家乐进行现场评定,并在3个工作日向内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评定报告。
(四)公示。现场评定报告经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在市文旅局网站公示。
(五)结果。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在市文旅局网站公布评定结果,并适时向已通过评定的单位(场所)颁发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牌。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人对本地区拟将申报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场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要指导拟参评农家乐对照《安徽省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DB34/T755—2013),逐条逐项进行自我评价,确保申报等级与现场条件符合。
(二)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安徽省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DB34/T755—2013)的宣贯,要严格执行标准,坚决把好推荐关,让真正具备条件,环境优雅、服务优质、诚信待客的农家乐,充实到乡村旅游服务一线,全力提升我市乡村旅游的品质。
(三)严肃推荐评定纪律。本次推荐申报评定工作历时时间长,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申报资料或申报资料不全的,一律不参加本次现场评定。现场评定人员一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定人员独立制作评定报告,各级文旅局工作人员一律不参与现场评定,仅作为现场评定监督员参与活动。评定最终结果有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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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全市农家乐申报单位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 ||||||||||||
序号 | 县区 | 农家乐名称 | 经营地址 | 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开业时间 | 从业人员数量 | 经营面积 | 建筑结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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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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