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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申报 宿州市认定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领域要求和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0-9-4  浏览次数:1137

2020年安徽省宿州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即将开始,根据往年申报经验,项目将在12月开始!每年该项目针对宿州市各区限额。(19年申报名额参考: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其中:面上攻关项目,各县区(园区)分别推荐2-3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和贫困县专项项目,萧县和埇桥区可推荐2项,灵璧县、泗县、砀山县各推荐1项;人口健康专项项目,三甲医院可申报30万元1项,10万元1项;农业科技园区可申报项目2项。其他项目不限项申报。)
宿州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申报咨询:18755150066  QQ:2885218105
项目领域:
(一)高新技术领域: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科研仪器设备等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农业农村领域:支持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业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引领支撑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
(三)社会发展领域:支持人口健康、资源环境、生物医药、防灾减灾、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社会民生领域技术研发,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提升科技惠民能力和水平。
(四)对外合作领域:支持与境外以及长三角地区等单位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开展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工作,提升我省科技创新开放度。
(五)科技扶贫领域:面向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和省级以上贫困县,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应用,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支持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优先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承担实施项目。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项目主持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为项目实施而正式聘用的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截至申报时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后补助、绩效奖励类项目)。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承担的工作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同一项目已获取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温馨提示:2020年宿州市项目申报补助多,感兴趣的企业欢迎积极联系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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