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宣城市项目申报

宣城市项目申报

关于宣城市组织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9-3  浏览次数:1317

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0〕603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19〕705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0〕611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全市项目申报和现场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宣城市制造强省政策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
各地主管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作为推荐项目的重要参考。
项目单位登录省经信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第(二十六)、(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九)、(四十五)类已开展,本次不再申报;第(十四)类、第(十七)类不纳入本次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向宣城市经信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广德市申报第(十二)类智能工厂、第(十三)类的项目单位,向宣城市经信局、财政局提出申请。
除《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三)、(五)、(六)、(七)、(八)、(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一)、(三十八)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各地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级核查比例不低于50%。市县两级相关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未经现场核查的项目一律不得申报,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单位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各地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市经信局、财政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
申报材料包括:各地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一条“基本要求”中“限制性条件”审核说明。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各地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系统网上申报时间节点详见省经信厅申报通知,旌德和泾县审核时间根据本通知第六条相应提前。
各地项目主管部门报送推荐文件时间节点如下:旌德县、泾县9月21日上午下班前,其他地区在9月22日前报送。各类别项目申报分别联系对口科室(见附表),市级现场核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附: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0〕603号)
    2.《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0〕611号)

    3.各类项目市级审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更多项目学习  安徽省工业精品

 


 

相关文章

·关于宣城市广德县民营经济和制造强省政策申报问题解答通
·关于宣城市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
·关于宣城市拨付2020年度市级外贸、口岸政策资金的公
·关于印发《宣城市2019年度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目
·关于宣城市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
·关于宁国市转发《安徽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办
·关于绩溪县申报宣城市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
·关于宣城市做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库入库工作
·关于2021年度宣城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拟认定名单
·关于宁国市组织申报2020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