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合肥市项目申报

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市公开征集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和产品(2020年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9-2  浏览次数:1260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在我市的推广应用,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征集工作由合肥市经信局委托合肥市节能监察中心与合肥市节能协会共同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一、征集原则及范围

按照县区审核推荐、企业(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全市范围内征集企业(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代理、授权)的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节能节水环保产品。

二、评审发布

合肥市节能监察中心将会同合肥市节能协会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产品进行评审,编制《合肥市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技术推荐应用导向目录2020年版》,公示后由合肥市经信局向社会公开发布推广,同时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技术、产品进行专项推介。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积极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202010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合肥市节能监察中心。

2.申报材料要按照目录和内容细则(附件1-3)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3.电子版申报材料随同报送,顺序和内容与纸质版保持一致。电子版压缩包大小不超过20M,文件名为公司简称+产品或技术名称,申报表必须为Word格式

政策分享:合肥市本月可申报“专精特新”解读

附件1        

合肥市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和产品(2020年版)

申报材料


  请     位:                           

联      系     人:                           

  系     话:                           

申请产品/技术名称:                           

                     

申报材料目录和内容细则

1.《合肥市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申报表》或合肥市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申报表》:

(1)产品和技术不能同指一项申报内容,是产品即不能申报技术,反之亦然。如“×××节能灯”为产品申报,则不能以“灯具×××节能技术”为技术申报。

(2)同一申报单位既有产品又有技术申报的,申报材料必须分开装订,混合装订的不予受理。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鉴定或检测报告复印件:申请的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或技术已由市级或以上相关机构做过专业鉴定或检测(提供证书或报告复印件)。

4.技术(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授权证书)复印件:

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必须与申报的产品或技术相符。

5.国内用户技术或产品使用情况报告:

该节能节水环保技术或产品至少有两家以上的使用用户并出具用户使用证明(加盖使用用户公章)。

6.其他认证:如获得国家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书复印件。

7.经销产品为外地生产的单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①有固定的经营场所;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④产品代理协议真实有效。以上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文章

·关于合肥市高新区开展2021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
·关于举办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益管理提升培训班
·关于2017年度合肥市光伏产业类扶持政策补贴资金兑现
·关于合肥高新区申报2020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技
·关于高新区组织推荐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
·关于开展“合肥市特色商业街”全面复审及新一轮认定工作
·关于公示合肥市部分重点产业企业名录的通知
·关于高新区发布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合肥高新区试点项
·关于征集高新区第一批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关于蜀山区组织开展合肥市级电子商务战新基地2020年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