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在安徽省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年度R&D经费支出达500万元及以上。
申报补助:
对R&D经费支出排前100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R&D经费支出强度)排前100名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若同一企业同时入围“双百强”企业名单,取其在R&D经费支出强度中的排名。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1.单位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企业上一年度的研发项目情况表、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3.企业上一年度的“工业B103表”(“或建筑业C103表”或“服务业F103表”)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证明。
有关要求:
1. 各市科技局会同统计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核,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按通知要求时间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审核兑现奖励名单。
2. 一类市(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市)按R&D经费支出和R&D经费支出强度各推荐100家企业,二类市(淮北、蚌埠、淮南、滁州、宣城、安庆、池州市)按R&D经费支出和R&D经费支出强度各推荐50家企业,三、四类市(亳州、阜阳、宿州、六安、黄山市)按R&D经费支出和R&D经费支出强度各推荐30家企业。
3. 各市对下达的财政奖励资金列入下一年度市级研发计划,用于企业实施研发项目,确保下一年度纳入统计。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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